黑龙江讷河:“党建+”模式促进融合发展
时间:2020-10-14  作者:李运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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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讷河市检察院检察长 李运福

近年来,我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创新推行“党建+”工作模式,在一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党建+微信交流。我院建立了“党支部工作微信群”“党小组工作微信群”,由组织委员、各党小组组长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全体党员为成员。组织委员、党小组组长在微信群中不定时发布上级文件精神、党建工作动态、工作通知,以及党章、党史、党规等党务知识等内容,将学习交流模式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创新了学习形式,提高了学习效率。同时,这也便于掌握党员情况,增加党员之间的沟通与联络。借助新媒体打造“指尖上的党建学习交流”,为党建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党建+小组培养。我院现有33位党员和6位入党积极分子,我们按党员干警所在部门及部门主管领导,将人员分为5个党小组,形成党支部、党小组的两级框架体系,突出层级指导与建制管理。党支部每月组织召开党支部工作会议,会上,先由各党小组组长汇报本组党员学习及工作情况,增强党小组抓落实、抓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随后,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围绕本月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党小组工作不走样、不偏向,不断有效提升组织工作能效。

党建+微课学习。我院以业务建设年为载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便捷优势,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开展形式多样的“微课堂”活动。结合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等工作任务,“微课堂”从法学理论、学习体会、业务技能、办案实践等方面进行重点推送,利用干警碎片化的“微时间”开展学习培训,使教育培训方式从传统的科室一起学、分管组织学、全院集中学转变为通过微信公众号随时收看、随时学习,营造了多元、开放、协同与创新的现代化、信息化教育环境。

党建+扩大范围。我院坚持把学习作为引领党建发展的重要动力,把党建学习范围扩大到全院干警。一方面,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院领导带头学习、带头交流心得,逐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学习常态化格局;另一方面,我们动员全体干警把学习提高作为“重自强”的重要支点,引导干警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确保人人都参与、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及时将学习成果应用于具体实践,全面提升干警的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专业本领。同时,我们坚持用制度规范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定期对干警学习培训、纪律作风等方面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与干警年度考核挂勾,形成“党组模范带头、中层自觉跟进、干警坚持执行”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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