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报道]保定:七年如一的“头号工作”
时间:2020-09-2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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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左二)走访河北新发地集团,了解法律需求。

◎力度 ◎精度 ◎深度

拓展“三度空间”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走进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法治讲座。

“将产业聚集区作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深入调研、精准施策,一对一服务,增强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造性”。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要积极主动对接,提供法治服务,当好复工复产助推员、困难问题协调员、扶持政策解读员”。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非法阻工挠工等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快办快结”……在今年的河北省保定市全市检察长会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连续第七年作为“头号工作”进行谋篇布局。

党委中心工作到哪里,检察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在近七年的探索实践过程中,保定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规范、服务举措更加务实高效、特色品牌更加丰富多元,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用真情干真事 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汽车”)是中国汽车行业的领军企业。在保定市检察机关第5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进会结束后,该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专程走访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法律需求,就知识产权保护、预防经济犯罪、企业廉洁教育等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案件,为长城汽车挽回了损失。挽回损失事小,震慑和预防事大,检察机关的帮扶对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长城汽车董事长魏建军说,长城汽车近年来取得重大发展,与保定检察机关的支持帮助密不可分。

莲池区检察院在长城公司设立了企业联系点,专项打击涉企刑事犯罪、治理周边治安环境。同时,还参与协助长城公司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项内部制度修改修订与法律意识提升强化工程。

民企兴则经济兴,民企强则经济强。保定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三创四建”“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明确“企业包联”“依法平等保护”等12项举措,全面对接343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和170家重点企业,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定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4条意见”,帮助重点项目和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包联企业、走访调研,深入风帆集团、金木药业集团等300余家重点企业,多方协调打通企业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防疫物资保障等“堵点”“断点”120余个,成功化解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资纠纷等矛盾问题80余个,为企业复工复产筑牢法治“防火墙”。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建设过程中,我国援建埃塞俄比亚项目中的浮雕工程由曲阳县鑫特公司负责。曲阳县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企业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极大的产品交付压力,该院及时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指导企业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帮助企业快速办理复工复产手续,援建产品顺利完成并通过验收,按时启程运往埃塞俄比亚。

用速度表态度 “十步工作法”获得点赞

高新区检察院在服务企业发展中,探索形成“全员式参与、集中式调研、协议式共建、挂牌式服务、订单式预防、台账式记载、需求式攻坚、常态化运行、述企式考核、自律式规范”的“十步工作法”,通过每名干警分包企业,签署共建协议,悬挂检企共建牌匾,收集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记录台账,积极依法予以解决的方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19年10月的一天,高新区检察院服务发展办公室接到了检企共建单位某市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求助电话,反映本公司一区域经理侵占公司业务费80余万元,并已经报案。按照服务企业“十步工作法”要求,办公室人员将问题记录在工作台账上,准备向该院检察长李桂生汇报。

“咱们高新区高科技企业多、民营企业多,做好服务就是落实‘六稳六保’的具体举措,马上明确专人负责跟进案件。”李桂生指示。

案件由刑事检察部部长李建负责办理,他向李桂生汇报:“按照‘十步工作法’要求,该公司签署了检企共建协议、悬挂了检企共建的牌匾。从公安机关了解的情况是这样的,王某是该公司的区域经理,近3年来利用担任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的职务便利,假借对外洽谈合作项目为由,累计从公司支取推广费81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及消费。”

鉴于这类案件在辖区内具有典型性,高新区院按照“流程提速,监督提效”办理涉企案件思路,对该案实行特别关注。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确定侦查方向,最大限度挽回损失,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今年1月,王某最终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拿到判决结果后,检察官带着检察建议到该公司回访。建议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尽快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员工警示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案件这么快就有了结果,不仅为我们挽回了81万元的巨额损失,还提出了堵塞管理漏洞的建议,公司门口的检企共建牌匾就是企业的‘护身符’。”企业负责人说。

依托“十步工作法”,高新区院和辖区100多家企业挂牌成立检企共建单位,为三大园区500多家企业、省市区21个重点项目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多个涉企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十步工作法”也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优秀案例。

“十步工作法”只是保定市检察院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各基层院结合本地实际,还探索形成了法律服务办公室、“以三级载体带动三级联动”“聚焦三化服务龙头民企”等经验做法,赢得企业家点赞。

用实干铸实绩 服务大局行稳致远

“作为建筑类公司,晨阳水漆注册的商标有上百个,因为市场庞大,商标侵权行为非常严重,但侵权者都是小作坊,无法找到生产源头,希望检察院能够加强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培训,同时加大打击侵权行为”;“市检察院组织开放日,改变了我们对检察院以往的认识,也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企业发展有了法律靠山”;“作为中小企业科技人员,有检察院的保驾护航更能激发我们的创造力,让创新没有了后顾之忧”……

保定市检察院围绕“保障促进科技创新”“护航民企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主题,定期邀请民营企业家、商会代表、驻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工商联、科技局等职能单位走进检察院,倾听企业法治诉求,优化发展环境,让企业家安心创业。

保定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犯罪,突出打击破坏项目落地、阻碍项目施工的违法犯罪,严查犯罪背后的“保护伞”,成功公诉了刘某涉黑案、丁氏家族涉黑案等一批把持基层政权、影响发展环境的重点案件,真正让企业家安心创业。依法查办了市人防办原主任李某等一批全市有影响的大要案,优化了政务发展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扫清障碍。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坚定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全力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建立“保定—大同”“阜平—平山—五台”“涞源—涞水—易县”跨区域协作机制,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化。易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判决赔付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860万元。

制定出台《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全省率先开展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梳理问题线索1032个,解决环境问题200余个,得到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在近7年的不断探索中,保定检察机关努力打造‘立体辐射、全面覆盖、整体拉动’的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新高地,用心用情用力办理涉企案件,进一步加大服务发展的力度,拓展服务发展的深度,提高服务发展的精度,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法治保障、检察保障。”傅君佳说。

(本版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王婧)

高阳:火灾引发的赔偿难题解决了

高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受损企业回访。

高阳县庞口镇是全国首批命名的特色小镇,庞口农机配件市场是全国最大的农机配件销售集散地,素有“中国农机配件之都”的美誉,年市场交易额达300亿元,是高阳县支柱产业之一。近日,高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蔡立功再次来到庞口农机配件市场,对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受火灾和疫情双重影响后几家受损企业恢复情况。

2018年9月8日,庞口农机配件市场一工厂生产区突发火灾,火势蔓延,周围的厂房也迅速燃烧。后经县政府联合调查组排查发现,田某经营的不干胶公司管理人员陈某与燃料装卸工人庞某、李某违规作业引发火灾。事故给隔壁李某甲农机配件公司、赁屋主李某乙和相邻库房老板蒋某造成不同程度损失。

“原本我们两家关系不错,可火灾发生后,他家一次也没提到过赔偿的事,直到现在我一分钱也没拿到!”火灾过去一年有余,李某甲想到满地狼藉的农机配件公司情绪激动。为尽快拿到赔偿款,损失惨重的几家企业多次找到镇党委、市场管理委员会反映情况,尽管多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调解,但均因赔偿款数额问题迟迟不能达成一致。

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田某、陈某、庞某、李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案件移送高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蔡立功梳理案情,拨清脉络,确定了“先易后难”的调解思路。

蔡立功首先建议田某家属与损失相对较少的李某乙、蒋某协商赔偿事宜,尽早争取谅解。田某家属接受建议后,多次登门致歉,表示愿意尽己所能赔偿损失。蔡立功又耐心细致地做李某乙、蒋某的思想工作:“多年街坊互帮互助,感情深厚,要放眼长远。”最终李某乙、蒋某接受道歉并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调解工作“初战告捷”。

蔡立功继续与损失最大的李某甲取得联系,从法律规定到事故责任认定,再到田某家庭情况赔付能力,耐心细致地劝说,最终确定双方赔偿数额。1月15日,在蔡立功主持下,田某家属赔偿了受害方的损失,受害方出具了谅解书。

在帮助田某调解同时,蔡立功又积极谋求犯罪嫌疑人庞某、李某与受害方和解。经过不懈努力,最终顺利签下协议书和谅解书。2月13日,高阳县检察院就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3月31日,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分别判处被告人庞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田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这起因火灾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终于圆满解决,得到了县委政府和广大民营企业的好评。

高碑店:企业的管理秩序正常了

“通过检察官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谢检察院对我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我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8月11日,高碑店市检察院在河北新发地集团园区进行法治宣传时,一名男子主动上前,诚恳地说道。

原来,6月下旬,该院检察官张玉栓走访民营企业,了解经营现状和遇到的法律问题。当来到河北新发地集团时,企业负责人告诉他,集团下属公司的一名员工王某不久前被刑事拘留,在企业内部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被刑事拘留?现在案件进展到哪一步了?”出于职业敏感,张玉栓一连串发问询问具体情况。双方一番交流后,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楚。该公司的两名员工工作中因一句话出现了争执,进而发生打斗,王某将刘某推倒,造成刘某左脚踝受轻伤,经医院鉴定为轻伤,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即将提请批准逮捕。

“这件事给我们带来的困扰很大啊,尤其现在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后期企业恢复正常运转的加速时期。”新发地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说,“员工对此事议论纷纷,甚至有员工怀疑公司的管理制度出了问题,给企业的日常经营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张玉栓表示,请他们放心,会跟进此案,为企业寻找最优解决方式。

7月初,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移送至高碑店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仔细阅卷后,张玉栓得知本案因同事间的偶发矛盾引发,王某真诚认罪悔罪,社会危险性较小。为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将办案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高碑店市检察院对王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随后,张玉栓又积极和新发地有关负责人及纠纷双方进行沟通,促使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在检察机关和河北新发地集团的共同努力下,二人的矛盾最终化解,王某第一时间返回了工作岗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恢复平稳。

安国:侵占药企财产的她悔过了

今年6月3日,安国市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此案在公安侦查取证阶段检察院就已介入,对案件定性、证据固定、案件进展和走向提出指导意见。之所以能够更早地了解案情,得益于该公司早在一年前已被该院划入重点联系企业。

现年38岁的王某案发前曾是该市某药业公司电商客服,4年前经人介绍进入公司,成为该公司正式营业之初的第一批元老级员工,负责联系客户购买中药饮片。公司给她分派了一部分原有客户,这其中有买家客户,也有中间商。中间商自加差价,联系自家的客户买货,交易成功后,公司把差价返利给中间商,王某负责办理返还差价事宜。

勤恳供职一年后,她逐渐对中间商的差价起了贪念。她发现,自己的客户名单里有40多人没有中间商,如果以中间商的名义给这40名客户私自加价,或是将公司已降价的商品按原价卖给他们,自然会有一笔差价落到自己的手上。公司虽有明文规定不允许电商员工私自设立中间商,但允许电商员工给中间商让价,加价后的利润按照相应比例追加给电商员工。

对于一个几乎是跟公司一起成长起来的老员工,规章制度她早已了然于心,对于侵占公司财产应承担刑事责任,她也心知肚明,然而多年的工作经历让她窥到了公司管理上的疏漏,财务管理并不严苛,财务核对上也不尽细致,巨大的诱惑下,她决定铤而走险。

为能够安全转移赃款,她先用自己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了微信号,绑定了银行卡,而后以一个虚构的刘姓中间商的名义开始作案。就这样,她把一笔笔差价像搬砖一样转到了自己的微信和银行卡里。三年时间,她自己都不记得策划和实施了多少次这样的暗箱操作,在大量支付宝收支明细、微信支付交易明细、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面前,她才发现,自己侵占公司财产已近10万元。

王某在看守所里连续写了多份检讨书,并多次委托家人主动向公司赔礼道歉,积极退还、赔偿损失,最终得到了公司谅解,安国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随着案件即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安国市检察院对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也在继续跟进,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企业完善合同监管制度,加大合同签订、执行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突出对重点岗位人员所涉资金流的定期与不定期审计,对资金的立项、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进行全程持续跟踪;健全内部职工管理制度,完善人员招聘审查培训机制,实行常态化法治教育、警示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红线意识。

易县:于大哥的肉鸡养殖场搬家了

“赵主任,谢谢你们帮我协调新场地,等我的养殖场重新开张了,欢迎你们来参观指导!”电话那头频频致谢的于某,从未想过自己苦心经营的大型养殖场在被依法拆除后,还能起死回生,重新办起来。

2019年5月,易县、涞水、涞源三县检察机关在开展拒马河跨区域联合巡查工作期间,易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赵宝德发现在拒马河右岸的山洪沟内,隐藏着一个养殖场。此地属于摩天岭省级自然保护区,这个建在拒马河上游的大型养殖场,是否会对保护区和拒马河水质造成污染?

带着这个线索,赵宝德开始了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航拍以及向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易县分局、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取证发现,这个成立于2016年11月7日的大型养殖场地处易县南城司乡三义村村南,共有两个大棚,可养鸡4万只,所占土地在摩天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

养殖场的土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没有位于禁养、限养区内,手续合法,并且摩天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并没有不能开办企业的规定,况且它养殖的肉鸡不足5万只,不属于禽畜规模化养殖场,按说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是该养殖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验收管理制度,属于未批先建,且很可能对摩天岭自然保护区和拒马河水质造成污染。到底该如何裁量呢?赵宝德一时间陷入了困境。

通过大量查阅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养殖场问题定性终于有了答案。在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对于实验区内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并恢复原状。

显然,该养殖场根本无法根据上述规定完成整改,只能拆除。该院检察长何建刚得知消息,带队到养殖场做于某工作,并叮嘱赵宝德,若拆除问题遇到困难,一定要积极协调,帮忙解决。为了妥善处理好相关工作,赵宝德等办案人员先后7次到现场进行勘查。

经研究探讨,拆除工作主要集中在环保部门,而通过行政手段拆除养殖场的协调处理难度极大。多次协商后,赵宝德提议:“咱们的目的是保护拒马河生态环境,但不能因此让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是咱的职责所在,得想办法把于某的损失降到最低!”这个提议,得到了环保部门、水利部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一致同意。

2019年7月23日,赵宝德同环保、农业、乡镇工作人员对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于某在3个月内拆除养殖场,恢复原貌。

想到自己辛苦经营的养殖场要被夷为平地,起初于某非常抵触,情绪激动。赵宝德看出了他的心思:“你别怕,我们不强拆,一切由你自己来,如果需要帮忙,我们找人帮你拆!等我们帮你协调好新厂址后,这些拆下的建材还能用,经营个养殖场不容易,咱们别浪费!”

于某听到这番话很诧异,问道:“你是说,你们要拆我的养殖场,还会帮我选地方重新盖”?赵宝德笑了,“是的,于大哥,自主创业不容易,我们不能让您这样的企业主失去了致富的信心!”“此话当真?”于某追问道。“当真,你看,环保、农业、乡里的工作人员们都在场,我们一起帮您找新地址,咱得把厂子重新开起来!”在场的工作人员们纷纷点头示意,拆除工作顺利推进。

在与各部门协调配合下,养殖场选址工作已完成,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稿件采写:本报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张潇华 张学敏 朱馨 马秋明)

【本期主题:服务区域经济】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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