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山东菏泽:为民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时间:2020-09-11  作者:郭树合 张玉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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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撤案保障防疫物资生产

山东菏泽:为民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张玉霞)“现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怎么样?经济效益如何?与去年同期相比是否受影响?”近日,山东省单县检察院检察长聂学敏再次到一家口罩生产企业了解相关生产经营情况。

今年3月,单县检察院在办理一日产口罩17万只的药业公司生产经理郝某涉嫌盗窃案时,发现郝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但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遂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撤销该案,解除了对郝某的强制措施,使郝某得以外派采购原材料,保障了防疫物资正常生产。

目前该企业4000余名员工已全部复工,日产医用口罩百万只,防护服1万件,消毒产品2吨,产品畅销国内外,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1月至6月,该企业经济收入同比增长3.7亿余元,经济效益连续7个月超过了去年同期。

“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的同时,还持续关注我们厂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的建议有效破解了管理难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该药业公司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检察机关强化涉企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疫情期间共办理涉企案件20余起,为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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