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河南孟津: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黄河生态
时间:2020-09-03  作者:孟红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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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湿地成为鸟类栖息的天堂

河南孟津: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黄河生态

检察官到孟津黄河湿地保护区现场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本报讯(记者孟红梅)近日,黄河湿地孟津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马朝红,在黄河湿地河南孟津段意外发现了大约80余只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定义为“极危”物种的黄胸鹀。

而在黄胸鹀之前,来到孟津黄河湿地保护区的还有被誉为鸟中“大熊猫”的黑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蓑羽鹤。蓑羽鹤是鹤类中个体最小者,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极高。它的到来,标志着孟津黄河湿地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此外,崖沙燕、黑翅长脚鹬、灰头麦鸡、池鹭、牛背鹭、斑嘴鸭等也纷纷在此“安家落户”。孟津黄河湿地保护区正在成为鸟类栖息的天堂。

此前,由于历史原因,孟津黄河湿地保护区内曾经存在大量畜禽养殖场、加工厂,以及大型采砂企业在黄河边大肆采挖。“拉砂的车辆四处往来,尘土飞扬,破坏了湿地植被,污染了湿地环境,威胁着鸟类生存,更别说这些珍稀鸟类了。”河南省孟津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韩德金告诉记者。

近年来,孟津县检察院办理了多起黄河湿地内的违章建筑、畜禽养殖、垃圾堆存等破坏生态、影响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有些案件本身不复杂,但涉及到黄河生态环境,必须按照最严格的要求来办理。”韩德金介绍,通过诉前沟通机制,提出检察建议、协调促进落实等方式,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黄河生态,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记者了解到,7月3日,针对孟津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7处“四乱”点位,该院向孟津河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孟津河务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对7处“四乱”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自行拆除所有违章建筑物。目前,该7处点位已整改到位。

“孟津黄河湿地保护中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矛盾交织的‘老大难’问题,是保护黄河生态亟须解决的问题。我们通过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依法依规依程序、用心用情用智慧,把问题解决好,让更多的鸟儿在这里安家。”孟津县检察院检察长李齐振说。

据介绍,去年以来,该院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湖管理保护”等活动中,立足检察职能,督促、协调、支持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清理河道内违规鱼塘160亩,拆除违章建筑16处,封堵、引流非法设置的排污口7个,有效保护了黄河湿地及河流水域岸线的生态功能。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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