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一体两翼”护花朵
时间:2020-08-26  作者:卢金增 王焕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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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山东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研座谈片会在诸城市检察院召开,与会人员参观了该院新建的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8月12日,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同时,该院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若干意见》,规范救助中心配合衔接工作,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因重复询问受到二次伤害,实现保护救助无缝对接。

近年来,诸城市检察院以综合性司法保护为导向,探索形成了以司法办案为主体、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观护帮教案件化办理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推动未检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创新化发展。

筑牢未检工作之基

“我们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选派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性检察官和辅助人员组建‘小风筝工作团队’,专人专办、专人专岗。坚持以办案规范化为核心,通过明确职能、构建制度,推动未检工作走上规范化运行的轨道。”诸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彦青介绍道。

今年7月,由该院审查起诉的王某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该案被害人是一名高中生,在寒假期间被王某强奸。经历了三次开庭后,王某拒不认罪,被害人母亲的态度则反复无常。综合考量后,办案人认为被害人陈述稳定,符合常理和正常年龄认知,决定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该院量刑建议,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被害人之后顺利考取大学,并收到司法救助金1.5万元。

在办理该案基础上,该院跟进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案件化办理制度,包括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等,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观护帮教的案件化办理相补充,形成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帮教、救助机制。

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去年以来,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联合行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效果显著。”“市院专门录制了视频,对全市中小学生进行疫情期间的自我防护指导,反响很好。”在今年5月29日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市教工委分管领导、人大代表纷纷对该院工作提出表扬。

诸城市检察院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意见》后,专门推出“净化校园”专项活动,建立性侵害犯罪信息库,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体局专门对教职人员、保安、保洁、厨师、司机等岗位人员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排查,推动了诸城市涉未成年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建立。

“阿姨,在QQ网络上经常出现‘可加微信,工资日结’之类的信息,是不是真的呀?”“阿姨,我的托管班里有个比我大的男孩总抢我的零花钱,我怎么办才好?”设立“我想和你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之后,检察官经常接到孩子们类似的问题。热线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检察官负责接听,目的是畅通学生倾诉及举报欺凌、性侵事件渠道。

该院将全市205所中小学2000多个教室的课件终端与院内的远程视频会议终端连接,实现同步互动、课程直播、点击回看。牵头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组成法治教育宣讲团,制定模块式授课内容,轮流开展法治教育串讲,凝聚普法合力。截至目前,已开展普法宣讲20余次,受众2万余人次。

找回重生的勇气与力量

该院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案件化办理,通过引进社会支持体系,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全方位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所谓观护帮教案件化办理,就是以法律援助、心理矫正、思想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等七方面为内容,按照“确定审查对象——拟定帮教方案——开展帮教考察——评估帮教效果——作出考察结论”流程,对每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立观护帮教档案,并将结果作为案件起诉、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及量刑的依据。

该院成立的“小风筝心理咨询室”,由通过公开招聘的10名二级心理咨询师组成,主要负责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矫正、对家长开展亲职教育;与职业院校、爱心企业、义工组织、养老机构等相关机构签订帮教协议,成立“小风筝帮教基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出台文件对聘任心理咨询师、合适成年人以及观护帮教的费用予以确定,有关经费支出全部列入专项资金。

“在帮教过程中,每名涉罪未成年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帮教基地,在基地找到重新出发的勇气和力量。”办案检察官王香玲对此深有感触。

去年以来,该院已办理观护帮教案件17件21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5件7人,起诉4件4人,正在帮教3件4人等。这些涉罪未成年人有的重返校园考上高中、大学,有的重新融入社会开启新的人生。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王焕霞)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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