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文化遗产 让历史文化“活”起来
时间:2020-08-2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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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历史文化“活”起来

安平桥 供图:泉州市申遗办

两地齐心 护好一桥一海

福建晋江:文化遗产公益保护联盟破解跨域文物保护难题

检察官调查安平桥流域水质情况

泉州,宋元时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是2020年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唯一项目。南宋时期,上百座石桥跨过江海,在古港编织起发达的贸易交通网,见证了古代中国“涨海声中万国商”的盛景,其中,安平桥是最典型的代表。

如今,鸥鸟群嬉的安海湾,被妥善保护的古桥与碧海相映成趣。但桥上的行人无法想象,曾经的安平桥周边污水横流,臭气弥漫,直到一场检察公益行动悄然展开……

深挖:从个案查办到湾区治理

“检察机关与安平桥的邂逅,源于一起规模公司污染环境案的办理。”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吴雅芳介绍道,2013年,检察官从“安海湾贝类被污染,重金属严重超标”的新闻报道中发现疑点,沿岸排查,追究超标排放污水电镀企业的刑事责任,并针对集控区污水处理设备落后、管理缺失、排污管道混杂等问题,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

“如果污染源只是一个公司,湾区污染问题为何如此严重?”检察官心头的疑云没有散去。

带着这一问题,检察官走访查看安海湾入海口上游区域,结果触目惊心:整个安平桥周边老旧房屋扎堆,上流工业区排入的污水横流,水体发臭,群众反映强烈、怨声载道。

检察机关在向地方政府反映污染问题后,安平桥保护和周边生态环境整治行动拉开序幕。

近年来,晋江市检察院共办理安平桥及安海湾周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件31人,督促晋江市环保部门在安海湾及周边开展执法行动1200余次,先后查处违法企业152家,罚款1520余万元。同时设立安平桥景区派驻检察工作室,检察官每周在此驻点值班,收集线索,巡查水域,开展文物保护法治宣传,古湾生态环境逐渐归于宁静与美好。

但,公益检察的脚步是否就此停住?

困境:跨域保护协作受限

安平桥始建于公元1130年,跨海连通晋江、南安两市,已历经近千年风霜。

2018年,检察官发现安平桥桥墩出现不均匀沉降、桥板间裂隙扩大等问题,随即督促文保部门做好游客疏导、人流量控制工作,并推动投入200万元设置临时支撑保护,依规上报修缮保护申请。2019年1月,相关部门完成歪散桥墩的抢险加固工作,但桥体保护修缮方案需要基础数据和地质资料的勘探监测,项目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且涉及晋江和南安两地,项目屡屡因地域难题被搁置。

2020年1月临近年关,检察官在日常巡河中发现,安平桥中亭监测点附近水质出现异常,遂联合河长办开展追踪排查,最终发现安平桥上游有油污倾倒现象。经召开由水利、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属地政府等部门参加的圆桌会议,最终找到原因:一家南安企业到晋江地界倾倒企业废水所致。

案件再一次引发检察官思考:五里长桥,连通两市,隔湾相望,协作不便,跨域文物保护的力度和效率如何保障?

破局:构建联盟协同发力

直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赵辉等全国人大代表的到来,才为破解难题带来转机。在四川团和台湾团16位全国人大代表到晋江视察检察工作时,代表们提出要对文物及其周边生态环境进行综治、协同保护的意见,检察官深受启发,晋江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文龙要求:“经过历史大浪淘沙留存的遗址、文物是有生命的,需要举全社会之力去保护和传承。保护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理应整合各地区、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整体质效。”代表有所呼,检察有所应,文物保护的检察联盟应运而生。

2020年6月,晋江市检察院牵头晋江、南安两地检察机关、文旅部门、相关属地政府成立晋江南安文化遗产公益保护联盟,并签署《关于成立晋江南安文化遗产(申遗点)公益保护联盟的实施方案》,以晋江市检察院驻市文物保护中心检察工作室为联络点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行动,坚持依法监督和依法行政同发力,聚焦晋江、南安两地在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破坏行为区域界限不明、监管部门职能交叉、损坏后果涉及两地等问题,探索建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联盟成立以来,联盟成员共开展联合行动7次,对辖区内119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排查出相关线索66条,发出6份文物保护检察建议,均得到相关部门的整改及书面反馈。其中,推动安平桥属地政府对安平桥黑臭水体进行整治,同时投入300万元专项资金对安平桥桥体进行保护修缮。联合河长办进行河道巡查,针对侵占、污染河道和违法占地建洗砂场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督促责任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投入资金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安海湾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空军原副司令员张洪贺等18位解放军团全国人大代表来晋江开展“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调研工作时,对安平桥及安海湾的综合整治成效进行了充分肯定。全国人大代表粟琼表示:“安平桥的视察工作我前前后后一共参与过3次,亲眼见证安平桥和周边的环境一步一步得到改善,看到了检察机关在生态资源和文化遗产保护上的大力担当。尤其是这个文物保护联盟,更是集结了跨区域跨部门多重合力,深化了区域文化遗产保护的协同治理,有效推动了安平桥及安海湾的全域保护,全力配合泉州申遗工作,为文物保护撑起了法治‘保护伞’,值得称赞。”

(本报通讯员韦新红 吴世舜 )

守住红色记忆

四川仪陇:9份检察建议让12处红色文物重现光辉

检察官回访文物修缮情况

五福镇童家庙7座红军石刻周边杂草已清除,受损墙体和垮塌房顶已修缮完毕;复兴镇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周边广告涂鸦已清除;思德乡张思德故居周边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金城镇朱德铜像纪念园周边已不见流动摊点和违规黑车身影……红色文物焕发昔日的光辉,周边环境庄严、肃穆、清幽。日前,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该县7个乡镇的12处红色文物,了解到检察建议所针对的问题已如期整改落实到位。

仪陇县位于四川东北部大巴山麓,不仅是朱德元帅的故乡,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光辉典范张思德的故乡。仪陇县作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阵地,拥有光辉的革命历史,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红色文化遗产。2019年3月,仪陇县检察院深入全县20余个乡镇,对38处革命文物展开全覆盖调查。调查发现,多数红色文物散布于农村偏远地区,属非旅游景区,保护力量十分薄弱。部分红色文物因长期疏于管理、年久失修而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其中,童家庙红军石刻等12处红色文物问题尤为突出。

针对相关部门和乡镇履职不到位导致红色文物受到损害的情形,仪陇县检察院依法启动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县文旅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7个乡镇送达了9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的监管职责,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修复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县文旅局建立了文物保护问题台账,派出文物文博专业人员,奔赴相关乡镇,督促开展管理保护整改工作,对已发现受损的文物进行修缮。

今年6月,随着五福镇童家庙红军石刻的修缮完工,摸排出的12处受损红色文物已全部整改完毕。特别是马鞍镇镇政府拟对马鞍老街“红军街”石刻标语群和辖区内另外两处红色文物一并修缮保护,特向省文物局申请国家级维护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其中先期资金110万元已到位。

南充市人大代表、仪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元勤在实地查看了马鞍镇红军街、张思德故居等6处红色文物保护整改情况后,对检察机关保护红色文物公益诉讼工作非常支持。他同时提出,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使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权责明晰、有章可循。

“红色文物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检察机关务必争取多方支持,长期发力。”四川省人大代表、仪陇县丁字桥镇副镇长周菊谈到红色文物保护工作时说。

为长远有效保护红色文物,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管理缺位和资金缺口等问题,县检察院积极与县文旅局、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磋商,由县文旅局牵头草拟了《仪陇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从强化政府责任,扩大社会参与,拓展活化利用,加大执法督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四个方面细化措施,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晰。据了解,目前仪陇县还专门明确了文物保护单位看护员制度,将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红色文物是具有历史教育意义的文化载体,老一辈革命家的精神对现在的年轻人能够起到积极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同时,这些伫立在乡野田间的历史遗迹对许多老百姓来说还是一种乡愁的寄托,老百姓看到重展新颜的老三篇石刻,都感到既亲切又敬重。”四川省人大代表、仪陇县三河镇瓦店子村党支部书记肖强在视察河西街老桥头的红色文物老三篇石刻时,饱含深情地说。

近日,仪陇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通旺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机修班班长李树林,汇报近期检察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红色文物保护取得的可喜变化。李树林代表非常关切。他说,以南充为代表的川东北地区曾经作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红色资源,保护红色文物就是对文化的传承、对历史的铭记。“有保护才有发展,检察机关首先发现了红色文物保护不足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后引起重视,多方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保护,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希望检察机关多关注红色文物的公益保护问题,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在加强红色文物保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李树林代表又提出了新的期望。

(本报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李敏 庄音)

留存城市历史

上海杨浦:盯紧“空窗期”保护老建筑

检察官到老建筑保护现场查看情况 杨景皓/摄

在上海市杨浦区福禄街上,有一幢建于1912年的老建筑,这里曾是私立圣工小学旧址。2012年,这座老建筑被列入《上海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然而,老建筑被划入旧区改造房屋征收地块后,却持续处于受损状态。

2018年下半年,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检察官侯倩倩和同事们从一家媒体的网络平台上发现,这座市级优秀历史保护建筑部分门窗缺失、玻璃碎裂、经年失修。维护公众利益的职业敏感,促使他们第一时间实地走访了该处建筑,开展线索调查。他们了解到,这里是杨浦区红色文化和历史建筑文化的一部分,目前属于旧区改造房屋征收地块。鉴于这座建筑持续处于受损状态,而且有进一步毁损的危险,危及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于2018年12月25日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

经过一系列诉前调查后,2019年2月18日,杨浦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该优秀历史建筑立即采取紧急保护措施;督促相关单位编制建筑修缮方案,对抢救与修缮全程有效监管。

诉前检察建议书发出后,行政监管部门很重视,指定专人与区检察院对接,但也表达了一定的担忧:“建筑被征收后,日常使用人搬离,维修、保养主体不明、缺位,是造成房屋失于保护的主要因素。”

针对行政监管部门提出的旧改过程中的保护“空窗期”问题,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论证提出建议:建立旧改地块上文物、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相关巡查、报告制度,将巡查报告工作分解到物业管理部门、产权单位、动迁机构、街道等相关部门和企业,确保相关建筑保护无缝衔接。

很快,各方达成了共识。行政监管部门在该保护建筑外围搭建框架性保护围挡,进行全封闭管理保护,并安排专人24小时看护建筑,确保移交前完好无损。

去年年底,杨浦区检察院聘请11位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等担任公益诉讼特邀联络员,参与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一行人来到了福禄街。

“优秀历史建筑承载了上海这座城市的厚重与沧桑,旧改中历史建筑的留存与再生很重要。”杨浦区人大代表李伟军感慨地说,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努力协调好旧改与不可移动文物、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关系,督促行政机关堵漏建制、依法履职,留住了城市记忆,为杨浦区同类旧改历史建筑风貌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板。

“保护性修缮方案编制工作正在启动。”侯倩倩告诉记者,她和同事们目前一方面继续与负责建筑整改项目的部门对接,常常“回头看”,亲临维修现场进行督促;另一方面,紧盯修缮方案的编制工作,让检察建议上的好点子真正得到落实。

(本报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张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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