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浙江慈溪:打出组合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20-08-15  作者:蔡俊杰 李勋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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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检警检律关系助力优化“案-件比”

浙江慈溪:打出组合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李勋文)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半年度检察业务数据分析会上了解到,慈溪市检察院“案-件比”为1∶1.36,为全市最优。慈溪市检察院刑事案件办案量常年居宁波市各基层院首位,全省前六位,在案件量多的情况下,“案-件比”是如何逐步优化的呢?

“检察机关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有效优化‘案-件比’是一套系统性工程,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打出一套组合拳方能取得实效。”慈溪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媛说。

影响“案-件比”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二退三延”。2016年之前,一些承办人对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形成诉累认识不足,认为只要程序不违法即可。因为手头案件多,即使一些简易案件,有的承办人也将退补、延押作为缓解办案压力的手段,导致出现办案期限较长、程序反复等问题。

面对这些突出问题,慈溪市检察院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依法适用“少捕慎诉”“繁简分流”等理念机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尽力做到案结事了。同时,该院将“二退三延”等数据指标作为日常办案重要指标予以监控,并从2016年开始进行专项整治,次年“二退三延”率下降了8个百分点。

优化“案-件比”不应是检察机关单打独斗,而是要与公安机关、律师形成良好的检警、检律合作关系,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产生“件”的可能。为此,该院打造了多项工作创新品牌,为检警、检律合作搭建平台。

其中,针对存疑不捕案件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导致案件反复退补、延押这一突出问题,该院于2017年建立存疑不捕案件会商机制,与公安机关签订《关于提高存疑不捕案件办理质效的意见》,增强存疑不捕后检察监督的刚性,以此传导证据裁判标准,尽力避免出现反复退补或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等环节。今年以来,该院共对77件存疑不捕案件进行会商,经补充侦查仍存疑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没有一件被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存疑不捕案件直接移诉的退补率、延押率也低位运行。该机制被评为浙江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针对控辩协商不对等、律师法律帮助形式化、检律对接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等难题,该院联合宁波市律师协会出台《关于检律协作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规定》,创新推出认罪认罚案件捕—诉—审全流程检律协作工作机制,提升了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积极性,提高了被告人的认罪服判率,减少了不必要的程序转换、反悔上诉等情况。截至目前,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5%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100%。

“通过创新机制,我们疏通了堵塞点,解决了难点,无疑为优化‘案-件比’理顺了机制,畅通了渠道。”王春媛说。

[责任编辑: 高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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