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构建长效机制 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2020-07-28  作者:牛旭东 高景宣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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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牛旭东 见习记者高景宣)“检察机关建章立制,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营商环境。”7月28日,在最高检举行的“加强民事检察监督 精准服务民企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了检察机关构建长效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情况。

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制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司法文件,为护航民营经济提供制度依据。“最高检先后制定发布系列有关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各地检察机关亦积极回应本地民营经济的司法需求,尊重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机制。”张雪樵进一步解释道,如上海市检察院深入调研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出台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20条意见和进一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方案等。

其次,检察机关尊重民营经济主体地位,成立专门机构,为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对此,张雪樵举例谈到,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成立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每月汇集报送全市办理涉民营经济的民事监督案件数据;广东省检察院成立依法保护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相关工作,突出强调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产权保护。“江西省检察院成立了由各检察业务部门骨干组成的非公经济维权工作办公室。该机构自2018年11月成立以来,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监督案件55件,在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检察机关还与其他部门加强融合互动,构建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张雪樵解释道,一方面,检察机关主动与当地工商联和相关行业商会联系沟通,建立深入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一些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中,加强与人大、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协作联动,共同维护市场营商环境。

此外,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方面,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延伸职能,以开展法律授课、法律服务及派出检察室等形式深入企业一线,多渠道、多举措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高运用法律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法治能力。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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