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案件追踪|山东鱼台:民事执行监督助力化解12年的“老大难”
时间:2020-07-28  作者:匡雪 闫文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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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赢了却执行不来钱

山东鱼台:民事执行监督助力化解12年的“老大难”

本报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闫文锋)近日,山东省鱼台县一起拖了12年的案件执行难题得到彻底解决,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田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款也当场实付到位。刘某高兴地说,是检察院帮他解决了“老大难”。

今年4月的一天上午,刘某来到鱼台县检察院,讲述了困扰自己长达12年的烦恼事:官司赢了却执行不来钱,法院该不该给自己一个“说法”?检察院能不能帮自己“要要账”?

承办检察官李润龙克服案件间隔时间长、法院了解案情的办案人员不在岗等困难,经调查发现,2008年,刘某因与田某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田某逾期未履行调解协议,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田某此时却“销声匿迹”了,并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因种种原因,法院未将中止执行裁定书向刘某送达,导致刘某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致使该案一放就是12年。

如果仅仅就法院未给刘某送达裁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刘某的执行款还是面临着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检察人员多次到被申请人田某所在乡镇和社区进行调查,经多方查询,得知田某在南方一家企业工作,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近几年收入可观,无家庭负担,其有能力缴纳执行款。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鱼台县检察院及时向该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保护刘某的合法权益。两位当事人12年后再“聚首”,双方都多了些理智,在县法院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执行款也当场交付。

据了解,近年来,鱼台县检察院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余件,所发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消除了社会对抗隐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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