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一线|山东莱州:“督政、督企、督众”发挥公益诉讼辐射效应
时间:2020-07-22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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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军

连线嘉宾: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周天军

连线记者:本报记者 李娜

新闻背景:针对公益诉讼检察涉及面广、专业化程度高的情况,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从三方面夯实工作根基,探索建立辅助办案机制,引入专业力量助力检察工作,同时坚持督政、督企、督众三管齐下,注重调动各方积极性,收到良好成效。

记者:作为“四大检察”中的新生板块,你们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如何突破的?

周天军:我院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重点攻坚项目,党组专题开会部署,从三个方面夯实工作根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向共建共享转变。在政策层面,把公益诉讼检察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大局中去谋划,向市委、市人大专题汇报。莱州市委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纳入全市“三重”工作责任清单,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营造了良好环境。在业务层面,由副检察长带队,派出三组人员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集中式走访,主动了解行政机关监管范围和司法诉求,介绍检察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就信息通报、调查取证、会商研判等问题达成初步共识,进一步疏通工作难点堵点,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联系,打开工作局面。2018年以来我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正是得益于与行政机关的前期沟通工作,90%的案件都在诉前程序得以解决。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在制度层面,与法院、司法行政、行政执法部门、镇街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明确办案过程中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责任,为跨部门协作提供制度支撑。

记者: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大难点就是专业性强,对此问题,你们是如何应对的?

周天军:我们也发现,面对专业化程度高的案件,检察官常常面临取证难、认定难、鉴定难等困境,比如在污染环境、矿山开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中,对生态环境的修复方式、修复费用以及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如何计算等问题,没有专业能力支撑就会影响证据的证明力度。对此,我们探索建立了辅助办案机制,聘请高校教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渔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7个单位的15名业务骨干组成专家库,制定了《公益诉讼检察专家人才管理使用办法》,从外部引入专业力量辅助办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向共为共治转变。专业辅助人接受检察机关的委托,负责协助检察官做好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收集固定工作,对涉案专门性问题进行评估、审计,分析解读涉案的专业报告,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有重大影响的专门性问题提供意见,出庭辅助检察官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作出说明。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办后,检察机关办案更顺畅了。

记者: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牵涉面广,你们在依法办案之外,如何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辐射效应?

周天军:工作中,我们坚持督政、督企、督众三管齐下、多点并进。首先是发挥督政效应。运用协同思维,与行政机关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联络机制,以个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通过开展类案监督或提请召开全市规范执法工作会议等方式,实现压力层层传导,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其次是发挥督企效应。建立辖区重点污染企业清单,定期联合职能部门对污染企业开展精准式司法检查、召开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协调会,结合所办案例进行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为污染企业计算污染成本,为其敲响警钟,引导企业自律和整改。今年,我院开展了“部署一个专题、调研一个课题、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的“四个一”活动,先后针对非法占地、矿山石材加工、盗挖海砂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情况发送责任部门及其主管机关,促进了问题的有效解决。最后是发挥督众效应。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当作法治公开课,设立风险沟通、冲突管理和公众参与等程序,吸收利害关系人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判决裁定执行监督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直播庭审过程等方式,激发公众参与意识,发挥其在线索发现、督导整改方面的重要作用。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越来越高,其主动提供线索和协助调查取证的意识也越来越强。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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