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监检衔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时间:2020-07-21  作者:牛旭东 高景宣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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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牛旭东 见习记者高景宣)7月21日,最高检召开“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品质 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就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如何衔接作出解释。

监察体制改革后,对职务犯罪的调查由监察机关负责,而监察机关调查后,要移送检察机关办理。张希靖表示,在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两年多的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大力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工作,主动适应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新模式;各级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着力强化、不断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举措,确保监察法刑诉法衔接畅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顺利推进。

“国家监委与最高检共同出台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最高检通过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确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程序和机制。”张希靖介绍道,很多地方监委和检察院也都及时出台衔接规范,共同制发文件,在提前介入、指定管辖、程序衔接、案件移送、证据审查等方面加强规范,积极有效解决办案衔接中遇到的问题。

通过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已经逐步建立了较为明确、严格的办案规范和程序,推进了监检衔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反腐败斗争顺利推进。“国家监委与最高检工作衔接顺畅,一系列重大案件顺利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党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张希靖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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