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故事]我是一个普通的追梦人
时间:2020-07-10  作者:郭树合 冯丽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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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出生的张晓飞,已有11年的公诉经历。因多案缠身,记者几次约她采访,都未能如愿。6月17日,记者终于见到她,她刚参加淄博市检察机关公诉人竞赛,带着“全市公诉业务标兵”的称号载誉归来。

我是一个普通的追梦人

杜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现场,张晓飞面对22名被告人的24名辩护人

杜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现场

“张晓飞棒棒哒!”“张晓飞你能行!”这是张晓飞的书记员宋文豪经常听到的张晓飞自言自语、给自己加油打气的话。

2009年,年轻的张晓飞从大学一毕业就盯上了检察院,最终以高分考入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她从公诉部门内勤干起,走上了刑事检察之路。“我很喜欢公诉,因为热爱而执着,因为热爱而痴迷。”张晓飞说。

该院第一检察部书记员于胜鲁回忆,张晓飞在孕期八个月时,正赶上一起案件开庭。那次庭审用了两天,被告人数量很多。因为怀的是双胞胎,行动不方便,张晓飞为了不上厕所,坚持一天没有喝水。最终,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

(一)

加班加点是张晓飞的工作常态。有一天晚上九点多,法院刑庭的一位同志下班路过检察院门口时,发现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办公室的灯依然亮着,就好奇地给检察院办公室打了个电话,想问个究竟,原来是张晓飞在加班。

“我和张晓飞在一个办公室办公,她从来不午休,都是利用午休时间来审查卷宗。说句心里话,她不是不想午休,而是太多的案子不允许她午休。没法午休,难免会困乏,在她的抽屉里总是有不断顿的咖啡时刻为她提神。”张晓飞的对桌、第一检察部助理邢邦凯说。

第一检察部书记员荣文琦感慨地说:我的两个孩子都由父母照料还感觉很累,张晓飞三个孩子,老公又经常出差,一年又办那么多案子,工作生活两不误,简直不可思议,真是女强人中的女超人。

张晓飞却说:“我也想多陪伴孩子,至少要当个合格称职的妈妈,但是繁重的工作不会给我更多时间,我不得不把三个孩子分摊给双方父母照看。”说着,她哽咽了。

去年的一天,张晓飞突然接到家里电话,说孩子在玩耍时摔伤了,她赶紧请假回家带孩子去医院,但不久后同事们发现,她又赶回检察院。事后,同事们才知道,当时她的孩子从双层床上铺摔下来,嘴角磕穿,缝了八针。

张晓飞年均办案上百起,去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32件。11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有罪判决率100%,无一信访、申诉案件。

(二)

2018年,张晓飞被选为桓台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组成员,承接了杜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侦查阶段,张晓飞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随时沟通、引导侦查。该案在审查逮捕阶段涉及八个罪名,1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关押在四个区县的看守所,七天内必须完成批捕。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她合理规划时间,早上七点出发到看守所提审,晚上加班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那时,恰巧孩子生病,她照顾孩子睡着后,随即整理报告。

在七天审查逮捕期限内,她圆满完成提审并制作了近八万字的审查逮捕意见书。

审查起诉阶段,张晓飞连续20多天都是早上七点上班,晚上十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

在该案开庭的三天时间里,面对22名被告人的24名辩护人,且主犯杜某的两名辩护律师都做无罪辩护,张晓飞在庭审现场胸有成竹,用扎实的证据指证犯罪。在最后陈述阶段,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失声痛哭,其他犯罪分子也主动认罪认罚,张晓飞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得到法院认定。

该案被作为山东省检察院扫黑除恶培训班上的典型案例,由张晓飞作了典型发言;该案的《公诉意见书》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公诉意见书”。

2016年,张晓飞承办了一起本是轻微刑事案件的危险驾驶案。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诸多辩解,认为该案存在巨大程序瑕疵。

张晓飞经过仔细审查卷宗、查阅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发现普遍存在鉴定标准适用不当问题。国家对血液取样程序、消毒工具、送样时间均有明确具体规定,而该案使用含乙醇类的消毒液消毒后抽取血液,具有了污染样品的可能性。而且血样未按照法定时间送检,送检过程中血样的保存温度是否影响血液酒精含量存疑。

于是,张晓飞主动联系先后两次作出鉴定的某鉴定部门鉴定人,向其请教目前对于血液中乙醇含量鉴定的国家标准和方法、鉴定意见的说明等。据此,张晓飞作出该案经排除鉴定意见后无法得出有罪结论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后,张晓飞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从而对取证程序如何规范、送样时间如何保证、鉴定意见如何委托等关键性问题达成统一共识,并积极就县域内可能存在瑕疵的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和梳理,规范了全市危险驾驶案件的办理侦查、审查及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了该县域内危险驾驶案件的规范化办理。

(三)

2020年1月25日至2月10日,17岁的犯罪嫌疑人桑某在微信朋友圈连续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被害人李某看到后与其联系,桑某便向李某发送了捡来的许某居民身份证照片和某口罩生产厂家生产经营许可证网络截图,让李某信以为真,前后共诈骗李某人民币60.97万元。

1月30日至2月11日,桑某采取同样方式,骗取被害人张某人民币18万元。

据悉,桑某曾在2019年10月31日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次实施诈骗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桑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虽然能按照缓刑规定定期报到,但一直无业,社会关系和交往群体比较复杂,家庭监管也不到位。

张晓飞认为,桑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其实施涉疫诈骗犯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而且有诈骗前科,属于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又缺乏有效家庭监护帮教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能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遂于2月25日对犯罪嫌疑人桑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该案现已提起公诉。今年3月,该案被最高检评为第十批未成年人涉疫情典型案例。

张晓飞善于办理新型犯罪、疑难复杂案件在桓台县检察院是出了名的,院里一有这类案件,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她,而她无论多忙,都会鼎力相助。

“晓飞,我们部里刚刚受理一起棘手案件,我想找你交流一下……”几天前,第二检察部主任穆华东给张晓飞打电话,他知道院里的每一起新型犯罪案件都是先由张晓飞承办。“好的,我一会儿就去找您。”张晓飞爽快地答应了。殊不知,张晓飞当时正在紧锣密鼓地备战市院公诉人竞赛,她只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和穆华东探讨、分享办案经验。

张晓飞说:我的价值就在每一个案子的办理中实现法治的价值,我只是这样一个普通的追梦人。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冯丽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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