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大检察|北京市检一分院:一次性实质化解127件行政争议
时间:2020-07-10  作者:简洁 王婧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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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引发诉讼一串串

北京市检一分院:一次性实质化解127件行政争议

日前,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高祥阳的主持下,3名申请人签订了和解协议,提交了撤回行政诉讼监督申请。至此,该院办理的王某凤等人诉某镇政府限期拆除通知、强制拆除行为、行政赔偿系列监督案件,通过民事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45名申请人与涉案企业达成和解,2044万余元和解款项足额到账,涉及的127件行政争议全部实质性化解。

“我们在办理王某凤等人系列监督案件的过程中,一直朝着案结事了政和的目标努力。”高祥阳说。

检察官深入调查,揭开十年争议缘由

今年1月以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下称北京一分院)陆续收到王某凤等人的行政诉讼监督申请。因王某凤等45人购买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于2018年2月被政府强制拆除,这些当事人分别就限期拆除通知、强制拆除行为、行政赔偿等提起144起行政诉讼,均被法院驳回,后其就部分案件到北京一分院申请监督。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后,专门赶赴北京市某区、山西省大同市等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核实,发现案件涉及申请人、行政机关、第三方企业等多个主体,法律关系复杂,矛盾纠纷叠加。“虽然引起本案诉讼争议的是行政法律关系,但矛盾的根源在于房屋建设企业未办理相关建设规划手续,导致申请人所购房屋因违建被拆,遭受重大损失,申请人的实质诉讼是弥补购房损失。”办案组成员之一的北京一分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李显辉告诉记者,有关房屋补偿金额的纠纷需要追溯到2001年。

2001年,涉案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设了10栋教学楼及5栋住宅楼,随后将住宅楼出售给内部员工及员工亲属。2009年,涉案企业计划回购房屋并将之转让给第三方,大部分住户与涉案企业解除了原购房合同,但仍有部分购房者不同意回购协议,由此埋下了纠纷隐患。2010年起,涉案房屋被断水断电断暖,当事人自此走上长达10年的上访和诉讼之路,直至到检察院申请监督。

“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价愈大幅上涨,当事人对房屋价值的预期愈高。随着所购房屋被强拆,双方矛盾全面激化,难以调和。”李显辉说。

通过民事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本案即便是支持当事人的监督申请,因违建事实存在,当事人在实体上并不能因‘违建’获得司法救济,只会导致新一轮马拉松式诉讼程序的开始,在给当事人带来新期待的同时,可能在后续带来更大的伤害。”高祥阳介绍说。

据了解,为实质性化解这一行政争议,高祥阳带头包案、带案接访,多次组织开展案件研讨,强调要依法稳妥处理纠纷,积极推动申请人与涉案企业和解,把和解作为“保护权利”和“监督权力”的结合点和落脚点。

随后,检察官办案组再次往返京晋多地,多次与行政机关、涉案企业等座谈磋商。“高祥阳检察长要求我们要做到监督与支持、维稳与维权、纠错与解纷相结合。此外,市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督办和指导,也提出最大限度做到定分止争、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要求。”李显辉说,在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指引下,检察机关提出了通过民事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思路。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主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历时5个多月,经过9轮磋商,涉案各方从分歧走向共识,从共识走向合作,逐步就和解方案、和解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针对部分申请人担心不能及时、足额拿到和解款的问题,办案组还督促涉案企业按照和解方案足额筹措资金,确保申请人在和解协议签订后3日内拿到补偿款,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权益。

“通过民事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思路,就是通过剖析产生行政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源,依法从源头上推动民事和解,带动行政争议化解。在该案中,即通过申请人与‘违建者’达成和解,实现行政争议化解。”李显辉解释说,从办案结果看,这样的思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效避免了申请人因“违建”在行政诉讼中得不到实体救济的情况。

检察官主动上门服务获盛赞

“我是46岁买的房,现在已经64岁了。多亏了检察机关,我心中长久放不下的事儿今天终于放下了。”在和解协议签字现场,一名申请人难掩内心激动,“我打官司不为一己私利,就为公平正义。”

争议查清了,平台搭好了,心结解开了,和解达成了,一场跨越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生活的纠纷终于告一段落。这其中,离不开检察机关不懈的努力。

记者了解到,由于该案纠纷历时长、涉及补偿金额大、双方积怨深,检察机关的争议化解工作在初期遇到了部分申请人的质疑。为了消除申请人不理解不信任的情绪,检察官通过电话、腾讯会议系统、微信“屏对屏”、加入申请人维权群等方式进行释法说理,随时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先后拨打和接听电话300余次,“屏对屏”听取意见和释法说理132人次,微信释法说理近3000条。

在达成和解共识的基础上,考虑到疫情期间大部分申请人无法正常到京见面会谈的情况,检察官办案组6人又先后两次专程赶赴山西省大同市接待申请人,逐一与申请人核对和解基数,为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通过不断地倾听疏导、释法说理,慢慢引导申请人从怀疑走向了信任,从行政赔偿走向了民事赔偿,从不当期待走向了合理诉求。

耐心地答疑解惑,疏导消极情绪;以真心换真意,以真情暖人心,检察机关的工作最终赢得了百姓的理解、信任和认可。

“他们这种自讨苦吃深入基层,查找案件事实真相,对法律和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伸张正义,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担当精神;不吃当事人一口,拒收当事人一分的廉洁作风,使我们深受感动。他们秉公司法,一身正气,严于律己,两袖清风的人民检察官形象屹立在我们心中。”申请人在后来的感谢信中,盛赞检察官“自讨苦吃”的精神。

“为民解忧解困,让人民群众通过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才是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高祥阳说,北京一分院通过民事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一揽子解决了涉案各方10余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检察机关的工作最终赢得了百姓的理解、信任和认可,换来了声声动情的感谢,“这种‘自讨苦吃’,值!”

(本报记者简洁 通讯员王婧)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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