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故事|“今天这课长知识了”
时间:2020-07-06  作者:孟红梅 刘建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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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孩子用大人手机打赏主播1.88万元,大人发现后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四兄弟当时在老宅建房时都出过力拿过钱,后来各分家另过,宅基地留给了老四,现在老宅宅基地和房子拆迁,补偿款是老四一个人的还是四兄弟都有份?”

近日,河南省偃师市普法服务队在该市首阳山街道办香峪村举行民法典法治宣讲课,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任顺建一开场便抛出两个问题,迅速引起了现场上百名干部群众的兴趣,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那肯定要不回来了嘛,网上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熊孩子这样家长也只能自认倒霉吧。”

“我觉得是老四的!”

“不,我觉得既然当时大家都出过力拿过钱,那应该都有份,要不不公平。”

“实际上这不是问题,而是我们工作中遇到的两个真实案例,1.88万元直播平台已经全额返还。四兄弟的问题也解决了,那就是宅基地的补偿款归老四个人,地上房产的补偿款则由四兄弟均分。”趁着乡亲们讨论的间隙,任顺建公布答案,并告诉大家:“刚颁布的民法典对这些问题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因为8岁以下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而宅基地虽属集体所有、个人使用,但地上房产则归个人所有。”

“原来如此。”大家恍然大悟。

随后任顺建以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PPT演示的方式,重点围绕“法律关于年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农村集体与宅基地、劳动者权益、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禁止高利放贷、离婚冷静期、损害赔偿”等8个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不时激起大家的阵阵掌声。

当天偃师最高温度35摄氏度,但高温丝毫没有影响大家听课和参与讨论的热情。“今天这课没白来,真长知识了。”授课结束,部分群众意犹未尽,纷纷上前围住任顺建继续提问交流。

(本报记者孟红梅 通讯员刘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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