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陕西武功:5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二十五年
时间:2020-07-02  作者:倪建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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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放贷收保护费

陕西武功:5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二十五年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6月30日,经陕西省武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获的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蔡国强等57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6月,被告人蔡国强刑满释放后,网罗纠集大批有违法劣迹人员,在赌场放高利贷,获取非法利益,积累财富。2008年,因赌场纠纷与人约斗,持枪互射致一名处警辅警受伤,却未受到法律制裁,蔡国强因此扬名,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形成后至2019年间,长期盘踞在西安市区及周边地市县区,以非法控制地下赌场、在赌场放账和收取保护费获取非法利益为主要经济来源,以暴力犯罪为主要作案手段,并拉拢公职人员庇护,有组织地多次策划、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54起,触犯罪名16个,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经过为期一周的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首犯蔡国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金朋等其余56名被告人分获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3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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