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山东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纪实
时间:2020-07-02  作者:卢金增 徐魁 刘宝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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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康承载初心、小康属于人民。即日起,本报开设“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专栏,讲述检察机关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动实践,以及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好故事,彰显同人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同心同德奔小康的检察力量。敬请关注。

让广袤的齐鲁田野更加美丽富饶

——山东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纪实

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宁阳县村办企业就复工复产情况走访调研。

“2019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移送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保护伞’‘关系网’案件线索283件,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18.8亿元……”近日,记者在山东省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两个数字。这是山东省检察机关2019年以来,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农村涉黑涉恶案件的一项成果,也是该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一个侧影。

扫黑除恶不手软,打造“平安乡村”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针对大量涉黑涉恶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的实际,山东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职能作用和“捕诉一体”的机制优势,紧盯发生在农村农业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坚持“破网打伞”与“打财断血”并重,严厉查处“村霸”“海霸”“行霸”,为乡村振兴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

2019年4月,一起由山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黑恶犯罪案件被指定由青州市检察院办理。经过8个月的摸排,该院查明,自2006年起,王某通过非法手段陆续承包了潍坊市北部大片海域,并以成立的海恒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拉拢多人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王某等人通过成立“看滩队”,以收取“场地费”“资源补偿费”“罚款”为名,对进入其承包海域内捕捞作业的渔民以恐吓、绑船等方式强行索要费用,在潍坊市北部海域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渔业生产秩序。

2019年12月,经青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等3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法院支持了该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责令王某赔偿渔业资源损害修复所需费用6815万余元。

菏泽市牡丹区张某、李某等人,2015年底以来,组成恶势力团伙,长期控制村基层政权,通过指使他人围堵原菏泽市牡丹区三棉厂进出口道路,拦截、辱骂他人,阻挠、扰乱正常经营活动,致使该市马岭岗镇政府的工作无法正常运转。

牡丹区检察院在审查该案过程中,坚持串并研判、深挖细查,以审查发现的线索为突破口,在审查起诉期间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追诉漏犯5人。今年4月,8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2019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对发生在农村的涉黑恶犯罪案件提起公诉5532人,追捕追诉332人,不捕不诉349人,涉黑恶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打出环保“组合拳”,守护碧水蓝天

乡村美不美,事关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事关全面小康的底色和成色。山东省检察机关聚焦“三农”相关的生态保护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河湖环境治理”“守护海洋”“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法律手段,重点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湖海洋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件,用实际行动全力守护乡村碧水蓝天,打造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

地处沂蒙老区的云蒙湖是临沂市水源保护地,承载着近200万人的集中供水任务。2019年初秋,蒙阴县检察院聚焦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作,启动专项行动,对该县178条大小河流进行了摸排。根据摸排结果,该院共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件。其中,蒙河垛庄段存在生活垃圾随意排放入河等问题反馈到当地政府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开工新建一处100吨污水处理设备,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我们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作为重点来关注,从发现问题到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全程参与,确保农村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蒙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邓永俊告诉记者。

山东省检察机关还通过与环保部门会签文件、设立工作站、发起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环境保护增添力量: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工作站,与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会签《关于加强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办法》;威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与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通过凝聚多方合力,检察机关在农村环境保护和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和效果。

送法进村入企,助力涉农产业健康发展

两年前,首个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在潍坊市设立,为山东打造全国农业开放发展的先行先试样板提供了契机和平台。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依托“双报到”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干警到综合实验区内“中国食品谷”项目所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个性化服务。

今年初夏,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私建“大棚房”“生态园”“生产车间”等非法建筑的情况较为突出,导致土地资源被非法占用和毁坏。根据调查走访情况,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建议所属街道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收到检察建议后,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核实整改。目前,2468平方米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

寿光市检察院结合当地蔬菜品牌建设,建立“检察机关——工商联——企业”三方常态化互动工作机制,通过在涉农民营企业设置检察服务联系点的方式,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运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2019年底,临沂市郯城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通过调查核实和评估,依法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0余万元的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保住了近60个就业岗位和每年90余万元的税收,并通过督促补缴税款和90余万元罚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脚下沾满乡村泥土,心中积淀为民真情。两年多来,山东省检察机关通过选派优秀党员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参加“万人计划”和乡村振兴服务队,组建党员干警“四进”攻坚工作组等方式,将优质的检察产品送进乡村,全力服务保障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乡村振兴新局面。检察干警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冲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第一线,为齐鲁乡村振兴贡献着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徐魁 刘宝玲)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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