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完善履职新路径,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请跟随我们一起来到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看看一线经济犯罪检察官们的一天。
本次活动由最高检新闻办公室与浙江省检察院联合策划,在最高检官方微博、头条号直播。这是最高检“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开展的第39次活动。截至6月30日6时,该活动话题总阅读量达5.1亿次,讨论量72万次。
8:30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傅忆文、员额检察官蒋莉一早来到办公室,细心核对出庭所用的证物,为鲍某某等4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假冒注册商标案的庭审做最后的准备。今天,她们将出庭指控一起非法制造"浪莎"等注册商标标识近300万个的制假、售假团伙犯罪。
案情回顾
2019年4月9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在福田街道思古塘村发现一个生产假冒“浪莎”注册商标袜勾的窝点,现场查获袜勾5万余个,可能涉嫌犯罪,即将该线索移送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于4月20日决定立案。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生产假冒袜勾窝点牵扯出一个制造、销售假冒“浪莎”品牌袜子的犯罪网络,义乌市检察院即派员提前介入,最终查明鲍某某、何某某等人通过线下联系生产、线上多平台销售的模式,长期、大批量生产、销售假冒“浪莎”品牌袜子,严重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15
开庭时间是9:30,检察官习惯提前15分钟到达法庭。检察院距离法院比较近,但在路上仅有的几分钟里,傅忆文和蒋莉还在抓紧做最后的庭审事项确认。到达法庭后,她们娴熟地调试好话筒,准备好出庭预案,等待开庭。
9:28
旁听人员进场就坐。9:30,审判长进入法庭,“砰!”随着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鲍某某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假冒注册商标案现在开庭!因正处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被告人鲍某某等3人以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被告人盛某某因取保候审到庭参加庭审。
9:35
法庭上,公诉人傅忆文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2018年6月以来,鲍某某、何某某等人经合谋,联系福田街道朱某某、厂家刘某某(均另案处理)生产假冒“浪莎”品牌的袜勾、袜卡,生产假冒“浪莎”品牌的成品袜,用于8家网店销售,销售金额达500余万元。
9:54
傅忆文开始讯问,告知被告人鲍某某拒不认罪的法律后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鲍某某自到案以来,一直拒不承认任何犯罪事实。在公诉人根据事实和证据讯问后,鲍某某逐步承认参与共谋生产假冒“浪莎”袜、定制假冒袜勾模具等犯罪事实。
10:35
庭审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蒋莉向法庭出示证据:“首先出示第一组证据,证实被告人鲍某某、何某某等人经事前合意,联系尹某某制作模具,联系朱某某等人生产假冒袜勾……”随后,蒋莉依次对生产假冒“浪莎”品牌袜卡、各网店售假等证据举证。
案情回顾
部分被告人原系浪莎集团的经销商、供货商,为明确原授权时间、权限,查明侵权行为和侵权产品数量,公诉人前往浪莎集团查阅授权合同、财务记录,制作证人笔录。
10:54
检察官蒋莉在法庭上出示假冒“浪莎”品牌袜勾、袜卡和成品袜,发表实物比对意见。侵权产品侵犯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的第305914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第31453144号注册商标,经比对确认,商品种类相同,商标相同。
11:05
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被告人何某某,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经核实,《认罪认罚具结书》系被告人何某某、盛某某和王某某于庭前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
11:15
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傅忆文发表公诉意见并提出量刑建议,认为被告人鲍某某等人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其中被告人何某某、盛某某、王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鲍某某当庭如实供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1:25
公诉人傅忆文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被告人鲍某某等人的制假售假行为,牟取非法利益,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诚信和创新氛围,也导致自己面临刑事处罚,承担沉重代价。
11:30
被告人鲍某某的辩护人提出鲍某某当庭认罪,建议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某、盛某某、王某某的辩护人认可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和基本事实,提出三名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认罪认罚,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11:45
“辩护人提出的数额认定问题,公诉人认为起诉书指控正确……”傅忆文结合转账记录、记账本等客观性证据,以及同案犯的供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鲍某某、王某某的侵权物品数量与数额认定方面的辩护意见进行答辩。
11:55
法庭辩论结束,进入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我之前法治观念淡薄,以为生产假冒产品没有什么严重后果,想钻空子赚钱,没想到害人害己,我会吸取这次教训,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情了……”被告人何某某等人表达了悔罪之情。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12:15
庭审结束。检察官们匆匆到院食堂吃午饭,一边吃一边讨论下午走访浪莎集团的行程安排。饭后,傅忆文、蒋莉与办理该案共同犯罪案件的该院副检察长范文中、员额检察官何潇潇等人会合,整理《检察建议书》和口罩生产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等资料。
13:30
经过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检察官一行人来到浪莎集团行政楼。浪莎集团是义乌标杆企业之一,与义乌市检察院建立了长期对接机制。金华市人大代表、浪莎集团总裁翁荣弟向检察官们介绍疫情防控以来的复工复产和产业转型情况。
13:40
在浪莎集团会议室,傅忆文检察官介绍了今天的来意,简短介绍了涉及侵害浪莎集团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向浪莎集团负责人递交了《检察建议书》,并针对浪莎集团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提出建议。
14:00
检察官们分头行动,到浪莎集团的各个部门开展专项法律“体检”。在门卫室,蒋莉、陈锦崎查看监控设备,了解安保人员配置情况,列举实际案例说明安保工作的注意事项。安保工作人员主动与检察官们交流起了重点安保区域如何防范盗窃风险。
14:10
“你们配件出库和成品入库的数量登记是否准确?能够对应吗?”在财务部门,检察官范文中、金建义一边比对两份记录,一边提出与防范法律风险相关的问题,指出财务记录对发现供货商、经销商状况异常的重要作用,建议提高记录准确度,注重数据分析。
14:15
在法务部门,傅忆文、吴彬正在与法务工作人员座谈,分析浪莎集团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经销商、供货商签订合同要规范……”检察官提出应规范合同格式、延长合同保存时间、进行商标注册“多商标”“多类别”等建议。
14:30
检察官们离开浪莎集团,准备实地走访义乌国际商贸城内的袜业经营户,详细了解袜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义乌作为世界“小商品之都”,该商贸城经营面积640余万平方米,经营商位7.5万个,汇集26大类、210多万种商品。
15:10
检察官们来到国际商贸城五区北大门,刷“义信购”进入市场,走进芬利、小龙人、品彩、曼姿等品牌的店铺,与经营户交谈,了解经营情况,询问袜业品牌有无被侵权、疫情对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讲解相关政策法律和维权途径。
15:45
检察官们与市袜业商会工作人员来到义乌市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中心,检察官宗文博介绍中心职能。该中心由义乌市检察院牵头,联合8个职能部门于今年4月成立,协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已对接线索37条,调解案件赔偿4件。
16:30
检察官们与市袜业商会工作人员座谈,了解义乌袜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被侵权等情况。经沟通协商,达成初步共识,中心通过商会平台,为袜业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评估防范等服务,商会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维权提供帮助,并及时向中心移交被侵权案件线索。
17:25
回到院里,检察官们一起下单订了晚饭,召开简单的工作总结会,根据走访情况确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会后,大家一起吃完晚饭,回到办公室开始各自的工作。
18:00
检察官们回到办公室。蒋莉整理庭审笔录,陈锦崎整理座谈会记录,傅忆文翻阅工作笔记,思考知识产权保护的下一步工作。一天的工作结束,傅忆文准备下班,遇上赶来加班的检察官徐巧萍……心系市场,服务民企,是经济犯罪检察官永恒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