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山东宁阳:多渠道获取办案线索提升监督质效
时间:2020-06-23  作者:匡雪 沈爱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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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受案审查为“主动出击”

山东宁阳:多渠道获取办案线索提升监督质效

本报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沈爱国)“程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安机关为什么不立案?”近日,有群众向山东省宁阳县检察院反映。经调查,2019年底至2020年初,涉案人程某在宁阳县某村耕地内采砂,占地面积20余亩,均为基本农田,已经丧失种植条件。该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宁阳县公安局说明不立案理由。最终,宁阳县公安局对程某立案侦查。

今年年初,为进一步拓展刑事、民事和行政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宁阳县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专项监督、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员额检察官全员参与,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进驻式、定向式监督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线索。

该院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专项监督,由第一检察部牵头,重点监督纠正对犯罪嫌疑人刑拘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质量。同时,由第四检察部牵头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管理、财税金融管理等领域,集中发现一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线索,集中办理一批案件;针对“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司法人员违法监督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调查核实工作,依法办理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督促法院及时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撤案监督案件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口头纠正轻微违法7次,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发现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5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起诉前检察建议13件。

此外,宁阳县检察院在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发现:法检两院由于案件信息不能共享,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缺少抓手,调查取证中也存在调卷难、阅卷难等问题。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存在送达难、送达不畅通的问题,与法院的对接部门不明确,法院在检察建议的回复上也不够规范。

为了解决这些实际问题,今年4月10日,宁阳县检察院与县法院会签了《关于在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活动监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规定县法院每月向县检察院提供生效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包括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情况和数据,县检察院每月向县法院提供民事行政案件监督情况,实现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建立调阅卷宗的协调机制,要求县法院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查阅案件材料、调查核实等工作;建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县法院与县检察院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相关工作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会商,同时可适时邀请有关部门参加。

《意见》的制定出台,理顺了检法两院的关系,打破了瓶颈,拓宽了渠道,改变了过去发现线索只能依靠受案审查“一条路”的方式。“法检两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解决监督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增强了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实效。”宁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尚晓兵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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