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河南邓州:构建“四个二”社矫信息化监督管理机制
时间:2020-06-19  作者:汪宇堂 刘乐 梁常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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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匿异地两个月,擅自脱管被追责

河南邓州:构建“四个二”社矫信息化监督管理机制

本报讯(通讯员汪宇堂 刘乐 梁常建)“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干警监督司法机关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周某阳等5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警告处理,对1名司法行政人员进行了移送追责。”日前,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代检察长娄全田介绍说,这是该院为破解社区矫正监督难题而创建的“四个二”工作机制带来的成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院第三检察部值班干警张通在本院社区矫正监管平台上例行检察时发现,该市孟楼镇在矫人员周某阳视频连线无法接通,定位手机无人接听,这引起了张通的高度重视,他随即前往周某阳家中查看,发现周某阳于1月23日擅自前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探亲,后因湖北疫情暴发而滞留,但其仍然隐瞒不报。

面对这种情况,该院一方面联系襄阳市检察机关暂时将周某阳列入其社区矫正监督的范围,另一方面要求司法所加大对周某阳监管教育,督促周某阳遵守疫情防控规定。3月26日,邓州市检察院与襄城区检察院正式交接周某阳社区矫正手续,并对其进行隔离观察,无感染情况发生。

为破解社区矫正监督点多面广、监督存在死角等难题,自2019年4月以来,邓州市检察院积极协调市司法行政机关,探索创建了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构建“四个二”工作机制,即:建立“两个平台”,该院主动与邓州市司法局沟通协调,获取河南省社区矫正监管平台使用权限,搭建与智慧检务平台平行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督平台,实现900余名在矫人员监督全覆盖;推行“两项机制”,该院牵头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应收监执行罪犯抓逃工作机制》;依托“两大系统”,该院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利用公安机关超级搜索系统,收集、调取在矫人员住宿、乘车等脱漏管外出活动轨迹证据;运用“两种手段”,该院进行集中分片实地检察,同时针对4名执检干警不能同步跑到“点”的实际,与市司法局协调、该院信息中心研判建立微信视频监控App群,实现了对辖区28个乡镇9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全覆盖、监督全天候。

一年来,该院通过运行该工作机制,发现漏管10人、脱管11人,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有效实现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人员交付、监管、解除、收监全过程的监督职能和监督地位,有效防范脱管漏管、违规越权等现象发生。

“检察机关依托‘四个二’工作机制,不仅缓解了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工作压力,而且对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形成震慑,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邓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余锐表示。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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