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办经济犯罪案件,用心用情守护美好生活|走近人民检察系列视频④
时间:2020-05-19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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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经历了系统性、重塑性、重构性改革,检察职能被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与之相对应的“十大检察厅”也崭新亮相!

各个检察厅的职能是如何划分的?他们如何围绕主责主业履职尽责?最高检新媒体推出系列视频,带您走近十大检察厅,敬请关注!


职能介绍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也可称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全球经济风云变幻,中国经济转型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经济犯罪却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第四检察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胸怀国家大局,心系民生民意,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全方位推进各项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织密维护食药安全的“保护网”

近年来,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时有发生,有的利用网络电商平台实施;有的专门针对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群体;有的呈现组织化、链条化,民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

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济犯罪检察官一直在努力!一年来,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作,紧紧抓住“注水肉”、“问题疫苗”等群众高度关注案件,联动发力,效果明显。201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开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来,检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聚焦重点地区、薄弱环节,重点出击、精准打击,强化内外协作、上下联动,有力维护老百姓“舌尖上安全”。

用法治温情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刘某是浙江省永康市的一个小微企业主,2018年2月因生产的健走跑步机被认定为伪劣产品,刘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永康市检察院介入后,发现涉案的健走跑步机具有创新性,以跑步机标准来评定存有争议,在深入了解并邀请各方公开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还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推动设立“新型平板走步机”的国家标准。

近年来,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对涉案财产审慎查封扣押冻结,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情况发生。

同时,结合司法办案,主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企业管理和行业治理,营造法治化规范化的营商环境。

筑牢防范金融风险“防火墙”

江苏的卢某等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一系列蛊惑人心的宣传培训骗取投资者信任。经查,该案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2亿余元。卢某等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只是近年来多发高发的破坏金融安全犯罪案件的一个缩影。党中央提出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以来,经济犯罪检察官主动作为,依法查办各类涉众型、跨区域金融犯罪,努力确保“惩”得精准。坚持把追赃挽损、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积极争取“化”得及时。以案释法,以案为镜,主动做到“防”得到位。针对金融监管中的问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大力推进“治”得有效。惩化防治四措并举,筑牢防范金融风险“防火墙”。

扎紧打赢战“疫”的法治防线

2020年初,疫情突如其来。一些不法分子却乘机制售假冒、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秩序、扰乱民心、影响稳定。战“疫”当前,经济犯罪检察官勇于担当作为,面对制售伪劣防疫物资用品的不法分子,主动出击、从严惩治;面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黑心商人,精准打击,以儆效尤;面对复工复产的企业,坚持司法办案和精准保障、防范风险相结合,为战“疫”胜利注入检察力量和温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最高检党组决定成立第四检察厅,既是工作所需,更是民心所向。第四检察厅自成立以来,忠实履行职责,全方位推进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经济犯罪检察官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经检之智、奉献经检之力!

用心·用力·用情

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视频:刘广强 向德胜 孙文冰)

[责任编辑: 刘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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