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访谈|以更强烈的检察自觉助力亮丽内蒙古建设——专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
时间:2020-05-17  作者:沈静芳 荆晓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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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书记,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采访。请您先谈谈对内蒙古检察工作的总体印象。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在推进公益诉讼、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您如何看待这方面的工作?

石泰峰:去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和最高检、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积极主动,检察监督精准有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疫情防控和办公办案两手抓两不误,积极响应各级党组织号召派出4000余名检察干警参与社区防控,依法及时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类违法犯罪,监督行政机关和相关社会团体依法全面履职,体现出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

内蒙古的生态地位极为重要,保护好我区生态环境、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我区检察机关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监督摆在重要位置,聚焦公益诉讼检察这个重要抓手精准发力,取得了良好成效。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突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司法保护,深度融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推进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办理了一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保护等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万件,立案1.58万件,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林地、草原、耕地、湿地200余万亩,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470亩,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近10亿元。

记者: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您对内蒙古检察工作有哪些要求和期许?

石泰峰:2020年,内蒙古全区上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完成这些任务、实现这些目标,检察机关承担着重要职责、肩负着重大使命。全区检察机关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更好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中心工作谋划开展检察工作,聚焦推进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等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贡献检察力量,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持续深化平安内蒙古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较长时间应对疫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会同有关方面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暴力伤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努力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奋力开创新时代内蒙古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亮丽内蒙古作出更大贡献。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荆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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