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确公益诉讼“4+1+5”十大监督领域
时间:2020-04-11  作者:李立峰 马弘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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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公益诉讼五大“等”外领域

重庆:明确公益诉讼“4+1+5”十大监督领域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马弘)日前,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提出拓展办理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五大“等”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据悉,该意见是全国首个“等”外探索指导意见。

据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介绍,指导意见共13条,对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均作出规定,明确了拓展案件范围的五个重点领域。加上法律已明确规定的公益诉讼“4+1”领域,形成了“4+1+5”的检察公益诉讼十大重点监督领域。

“上级检察院加强指导把关,明确立案、发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实行审批、备案制。”梁田表示,为确保办准办好案件,指导意见提出,在办案中,要加强与行政机关或有关当事人沟通,积极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专业团队作用。加强线索双向移送,办案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下一步,重庆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在个案中探索,稳妥推进案件范围拓展。紧紧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助推解决公益保护难点、痛点问题。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争取支持,加强与被监督机关的磋商与沟通,争取理解认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梁田说。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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