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石拐区:创建生态检察品牌守护“喜桂图”
时间:2020-01-22  作者:马艳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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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检察院检察长 马艳丽

石拐是蒙古语“喜桂图”的音译,意为“有密林的地方”。生态保护是石拐区的工作重点。我院积极打造生态检察品牌,着力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新格局,为创建“全国绿色化示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

为生态文明提供司法保障。我院紧紧围绕“生态立区、文旅兴区、多点联动、科学转型”,深度融入包头市主城区发展定位,提出了“生态检察”理念,制定出台了保障和服务石拐生态转型、科学发展战略的十条意见,构筑起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体系。成立公益诉讼领导小组,打造“生态检察”专业化队伍,传播生态理念,为石拐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了司法屏障。“生态检察”制度上升为全区战略,与区政府联合签发了《石拐区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与19家行政机关联合签发了《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中有关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监督办法》。

努力践行“生态检察”理念。2018年以来,我院通过办理非法狩猎案件、食药安全案件,切实维护了北疆生态环境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开展“保卫蓝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走访企业63家,对全区燃煤锅炉进行实地查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排查清理工作3次,52家企业自行拆除燃煤锅炉。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就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激活生态检察“快进键”。公益诉讼不是唱“独角戏”,2018年以来,我院通过开展10个系列“小专项”活动,以小专项叠加促大成效,实现大作为。开展保护大青山、保护天然林专项监督工作。牵头会同森林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了“保护大青山,检察公益在行动”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寄托哀思的同时,不忘守护绿水青山。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为确保受损生态得到有效恢复,我院与农牧局联合建成1140亩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集警示、教育、引导、宣传、预防、亲民于一体,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向好发展。2019年4月,市区两级70多家单位近1600名干部职工,深入补植复绿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共植树8000多棵,以实际行动助力石拐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区加大生态修复建设力度,累计投资6亿元,实施重点林业项目和重点区域绿化项目20余万亩。绿化面积不断扩大,创造了“石拐速度”。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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