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地方两会的报道|浙江: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引关注
时间:2020-01-22  作者:范跃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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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1月1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浙江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7.88%的赞成率获高票通过。

“贾宇检察长在报告中提到要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我认为这一点特别好!”1月15日,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吴建荣在审议浙江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

据了解,2019年,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在依法惩治涉企犯罪的同时,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家依法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170件。永康市检察院严格办理涉及“新型平板走步机”案,不仅使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办理,还促成了国家该类产品标准的出台,起到“办理一个案件,保护一个企业;推动一项行标,保障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浙江省检察院依法抗诉涉民营企业股权纠纷的施某某案,经法院再审改判,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有力维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检察机关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的努力备受代表们关注,也成了他们在审议浙江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热议的话题之一。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报告中特别提出‘办理一个案件,保护一个企业;推动一项行标,保障一个行业’,这个理念很得民心!”浙江省人大代表、宁波市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识才在审议时说。

“不中断企业正常经营、对企业家给予平等保护。”说起检察机关在细节处给民营企业提供的“温暖”,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主任柳正晞很有感触。柳正晞代表以自己曾代理的一个案子为例,整个过程中,他深刻感受到了当地检察机关对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努力,“他们多次实地走访,向地方政府、干部群众了解详细情况,每一个决定都很慎重。”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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