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以“零容忍”态度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时间:2020-01-14  作者:郭璐璐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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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1月14日电(见习记者郭璐璐)1月14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19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4336件7084人,同比分别增长44.39%和43.05%;提起公诉12504件22310人,同比分别增长15.78%和20.26%。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表示,为保护母亲河,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强法律监督,形成法律震慑,取得较好成效。

其中,针对“固体危废品跨区域违法倾倒呈多发态势”的“新问题”,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集中力量重点办理了长江安徽段跨省倾倒固废案、浙江嘉兴创达公司污染环境案等一批重大典型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张晓津举例说,湖北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长江首起非法采砂涉黑命案,打掉一个长期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垄断非法采砂业务,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的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江西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长江流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深挖案件背后“保护伞”线索,移送纪委监委查处3名“保护伞”。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在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立案工作的监督方面,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建议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992件,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275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819件,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72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件。

“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要把保护和修复生态作为最终目的,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和责任人修复生态环境。”张晓津介绍说,江西省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犯罪嫌疑人与当地镇政府签订生态修复协议并缴纳生态修复费123万元。而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时,首创先行缴纳保证金的赔付方式,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行为人签订生态修复协议,并缴纳保证金400万元,破解了诉前难以完成环境修复的难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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