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十月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9969件17591人
时间:2019-11-21  作者:戴佳 林中明 潘志凡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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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11月20日电(全媒体记者戴佳 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潘志凡)记者今天从第二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了解到,今年前10个月,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692件6068人,提起公诉9969件17591人。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长江流域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检察司法保障。

针对当前长江沿线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类型多样,危害后果严重等新形势、新动向,检察机关切实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惩治多发性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今年1至10月,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692件6068人,同比分别上升51%和50.46%;提起公诉9969件17591人,同比分别上升18.24%和24.94%。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增强守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力度。今年1至9月,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检察机关立案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060件,办理诉前程序19307件。为配合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针对城镇污水垃圾、化工污染、船舶污染、尾矿库污染等突出生态问题,检察机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最高检积极加强对下办案指导,集中对51起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挂牌督办,包括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水污染案件35件。

据了解,为更好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协同效应,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之间的衔接制度,有效解决了基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难发现、案件数量少、成案率低的问题。今年前三季度,四川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

针对办理生态环境案件管辖难、立案难、鉴定难等问题,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立案管辖、调查取证、联合督办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司法实践难题,形成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执法司法合力。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无人机、移动指挥车等智能化取证设备和指挥系统,实现远程调查、远程指挥和即时信息存储,提升调查取证效能。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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