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现场|防欺凌教育活动在电影院开展
时间:2019-11-16  作者:卢志坚 葛东升 王纯青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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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找我们开展教育活动,怎么是看电影?”日前,几名学生接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开展防校园欺凌教育活动的通知后,带着疑惑走进电影院。

原来,她们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恶性校园欺凌案件中的涉案学生,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为了进一步对她们进行教育,该院利用周末时间,组织部分未成年人共同观看反映少年欺凌的电影,除了她们4人,还有其他学生。

今年4月至5月间,泰州某校十余名女生,在女生宿舍先后对多名同学采用殴打、侮辱性手段进行多次群体性欺凌。9月起,海陵区检察院陆续对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起诉,4名女生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虽然不用负,但检察官也没有就此“放过”这4名未成年人。今年7月,海陵区检察院支持被害人起诉这4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向她们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经调解,被害人获赔人民币4万元。检察官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这次组织她们看电影,也是教育的一部分。除了4名涉案学生,这次观影还邀请了其他学生。

电影结束后的交流中,4名涉案女生痛悔不已。其他学生也受到很大震撼。

“如果遭受欺凌时,软弱和顺从,只会受到更多、更严重的伤害,我们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周围有老师或者同学经过,可以大声呼救。”

……

见火候已到,检察官用法律知识,给学生们讲解校园欺凌的种类和危害,以及如何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己。

“同学们,校园欺凌危害不小,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辱骂、讽刺、贬低同学的,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打架、斗殴,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

“看到国家出台了这么多文件要求打击校园欺凌,我们却那么无知,做了那么多错事。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改正,再也不欺负同学了。”4名涉案未成年人最后表示。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葛东升 王纯青)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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