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河北:推进“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时间:2019-11-11  作者:肖俊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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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俊林)近日,记者从河北省检察院获悉,该省迁西县检察院今年开展“长城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工作以来,已针对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向该县文物保护和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11件。

从今年初开始,迁西县检察院由检察长狄泽军带队组成勘查小组,实地踏查了大岭寨、榆木岭、青山关、董家口4段比较有代表性的明代长城,共踏查敌台、烽火台等20余座,拍摄现场图片1000余张,出动无人机拍摄10余架次,走访、询问当地群众,开启了河北检察机关长城公益保护工作。

“河北是长城资源大省,现存有战国、秦、汉、北魏、北齐、唐、金、明代等不同时期的长城,其中明代长城保存较为完好。”河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实地摸排和踏勘调查,该省的一些长城遗址遗迹存在无人修缮,甚至人为破坏的情况。

今年6月5日,河北省检察院联合河北地质大学共同举办了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从立法司法、文物保护、旅游开发等角度就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进行了研讨发言,对加强诉前程序的作用、推动落实行政监管职责、优化公益诉讼提起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河北省检察机关采取多项举措,有力推进“长城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工作:一是收集档案资料,调取省内长城的基本数据、保护措施、修缮计划等数据,摸清省内长城的基本概况;二是实地踏勘调查,掌握省内长城保护措施、修缮情况、破坏程度等基本情况;三是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长城公益保护问题对症下药,打造保护长城文化遗产的样板。

河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长城保护条例》《河北省长城保护办法》等法规,加强对损毁长城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蓄意损毁长城的行为,并通过支持、督促具有长城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高保护长城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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