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铁检院:为高铁建起法治安全屏障
时间:2019-11-04  作者:范跃红 周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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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铁检:让高铁跑得更安全 让百姓坐得更安心

为高铁建起法治安全屏障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与诸暨市检察院干警一起走访排查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手段,帮助我们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紧挨着高铁桥下的一个个违章简易棚被拆除了,一处处建筑、生活垃圾被清理”“高铁沿线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脏乱差少了,绿化多了”……近日,在浙江省内高铁沿线采访时,每到一处铁路站段,都会有铁路部门的工作人员主动向记者介绍辖区内高铁沿线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这些改变也恰恰是,近年来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检察监督工作的真实写照。

随着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中国高铁已经成为我国“走出去”的一张“金名片”,“中国速度”正在刷新世界对中国高铁的认知。“但是,一些高铁沿线存在违法侵占、违法施工、私搭乱建、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影响高铁运行安全。为让高铁跑得更安全,让百姓坐得更安心,我们一直在努力贡献检察力量!”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贾海平对记者说。

检企协作,向“毫米级”几何偏差发力

“检察建议推动了高铁安全隐患的解决,也让高铁沿线的生态环境更加美丽。”今年8月底,该院干警到高铁衢九线回访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时,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场致谢。

2018年9月,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向该院反映,位于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某村衢九线铁路桥下有一制砂场。该制砂场地处跨河道区域,场内堆积的石料流动性较大,其中一块较大区域正处于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砂堆高约12米至15米,宽10米,长30米,砂堆高、吨位大,极易造成铁路桥墩侧偏。获悉上述情况后,该院迅速派员赶赴现场调查。

经充分调查,该院分别向负有护路联防责任的开化县铁路建设办公室、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清除铁路桥下及安全保护区内砂堆。

“铁路桥墩一旦发生侧偏,会导致高铁轨道几何发生变化,哪怕是几毫米的偏差,都会威胁高铁运行安全。”杭州铁路办事处安监室负责人介绍,高铁的轨道几何是以毫米级计算的,轨道几何偏差超过一定范围,高铁列车车载式晃车仪报警系统会根据线路状况分等级自动报警,并根据列车调度员指令降速或是临时制停。

据了解,浙江省境内基本都是软体路基,外围违规挖砂、堆载、违规作业等行为都极易导致高铁桥梁、桥墩下沉侧偏。为此,该院瞄准高铁“毫米级”安全问题,协同铁路企业,对浙江省范围内1480公里高铁沿线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摸排。仅今年前10个月,该院就协同铁路企业,排查解决影响铁路桥梁稳定的安全隐患9处。

路地联动,共同护好2.5万伏“生命线”

“众人拾柴火焰高,高铁沿线安全检察监督工作想要做大做强,不仅需要上级检察院的支持,更需要‘左邻右舍’的协同。”贾海平深有感触地说,有的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是由于地方行政机关执法缺位造成的,需要依靠地方检察机关督促解决。为此,该院积极争取浙江省检察院的支持,构建了“上下贯通、路地联动”的外部支持体系,与地方检察机关携手护航高铁安全。

2016年下半年,浙江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涉及铁路线下安全隐患的检察监督的通知》,先后分两批确定了杭州市下城区、萧山区、金华市婺城区、诸暨市等12个地方检察机关作为试点,先行先试,根据属地原则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解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上的“盲区”,当年就排除了安全隐患60余处。

此后,在试点取得的经验基础上,浙江省检察院又下发了《关于支持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铁路公益诉讼和铁路安全隐患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全力支持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履职。

2017年底,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调研走访中发现,杭深线上有一个高达61米的烟囱。因建造时间久、风化严重,一旦倒塌进入铁路界限,将对高铁接触网供电线、运行的高铁产生严重威胁。但是,由于宁波工务段、三门县政府双方对该烟囱的拆除方案意见不一,该问题久拖不决。宁波工务段基于沿线日间列车平均行驶间隔仅有7分钟的考虑,建议在夜间列车停运期间实施爆破拆除;三门县政府基于附近居民安全考虑,认为应在日间实施爆破。为此,该院积极寻求三门县检察院协助。经两家检察院的多番协调,最终确定采用人工拆除的方式,在日间自上而下逐段拆除。历时6天,该烟囱被成功拆除。

“接触网供电线就是高铁运行的‘生命线’,不要说烟囱这类构筑物倒伏进入铁路界限,会对供电线路造成威胁,哪怕是一层薄薄的塑料膜也能造成供电线路瘫痪。”宁波工务段保卫科科长洪峰说道,高铁是靠电力驱动的,供电线路的电压高达2.5万伏,一旦沿线有大棚上的塑料薄膜、简易棚上的彩钢板、广告牌及其他异物在大风等外力作用下,搭挂到高铁的接触网上,就会造成接触网跳闸停电或行车设备损坏,对高铁列车的运行安全形成严重的威胁。

贾海平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协同地方检察机关,督促解决高铁沿线私搭乱建简易棚、乱堆乱放彩钢板等较易造成供电线路故障的安全隐患达5处。

线索互通,谱好公益诉讼“协奏”曲

“与铁检机关协作开展高铁安全公益保护,不仅是对他们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的支持,同时也拓展了地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青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筱筱这样认为。

2018年5月,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位于青田县祯埠乡某村的金温线一桥下及保护区内违法堆放大量木材,木材区域长330米、宽97米、高约6米,体量约19万余立方米,存在较大火灾隐患。宁波工务段曾多次与堆载木材涉事单位沟通协商,也曾向青田县政府发函要求对堆载的木材进行清理,但收效甚微。

“桥梁下堆载大面积易燃木材,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高铁运行安全!”宁波工务段副段长厉平解释道,铁路线路两侧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堆积场所的防火间距,有明确的行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按总储量大小不等,与铁路正线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20米至40米。

为解决该处安全隐患,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初步调查后将相关线索移送青田县检察院,寻求支持和协助。经调查后发现,非法堆载木材区域地块曾因高铁建设需要被临时征用,现使用期已届满,处于复垦阶段。因高铁两侧土地性质属于农用地,非法堆载木材,不仅危及高铁运行安全,同时也非法侵占了农用地。对此,青田县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青田县祯埠乡政府发送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乡政府履行土地监管职责,责令涉事行为人及时移除非法堆放在农用地上的木材。检察建议发出后不久,非法堆载的7500吨木材均已全部搬离,又一个高铁安全隐患在路地检察机关联手下得以排除。

截至目前,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已向地方检察机关移交“路地交叉”公益损害线索9条。

防治结合,写好源头治理“前序”篇

“我们在梳理安全隐患时发现,有的隐患是历史遗留问题,高铁建设期间未能研判解决,这些问题如今成为了整改的难点、痛点。”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曾涌说。

曾涌介绍,该院在调研中发现,个别高铁建设项目完工后,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料、垃圾长期堆积在河道边,未及时清除;有的高铁建成后,绿化恢复不到位,且未及时采取措施封闭隔离保护区……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仅影响高铁运行安全,还会影响高铁沿线美观。

为解决这些问题,该院着眼于源头治理,协同铁路企业首创了高铁建设“清洁移交”新模式。2017年12月,该院与杭州工务段、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九景衢铁路安全和环保示范线创建合作协议》;2018年3月,在杭黄高铁即将建成通车之际,该院又与施工单位杭州铁路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工务段共同签署《杭黄铁路安全和环保示范线创建合作协议》。这两份协议对“清洁移交”提出了明确要求,即施工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做好建设后期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确保“清洁交付”;监理单位在验收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洁接收”,进而实现对安全隐患整治的闭环管理。

“如今,‘清洁移交’已被推广到全国,对高铁沿线安全隐患问题的源头治理发挥了应有作用。”贾海平自豪地说。

据了解,近年来,针对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问题,该院先后与杭州工务段、宁波工务段等铁路站段、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温铁道开放有限公司等铁路企业,及铁路公安机关签署合作协议共计9份,共同为“中国速度”打造安全屏障。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周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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