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先烈不容侮辱
杭州西湖:向互联网法院提起保护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西检)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对瞿某侵害革命英烈名誉的行为,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9月,西湖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接到市民王先生举报,有人销售侮辱、诋毁英烈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该院调查后发现,在某网络平台经营“某某画坊”的瞿某,发布、销售侮辱、诋毁革命先烈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这些贴画通过网络传播和销售,造成进一步扩散,不仅侮辱、诋毁革命先烈,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瞿某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和销售否定英烈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的贴画,这一行为严重侵害英烈名誉,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刊登诉前公告的同时,征求烈士董存瑞近亲属(黄继光已无近亲属)的意见,烈士近亲属声明不提起民事诉讼,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英烈名誉。
10月28日,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保护两位英烈名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杭州互联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将择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