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解读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10-26  作者: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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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和人民交出的一份厚重答卷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全面推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最高检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该项工作。

参与报告起草的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详细解读了报告的特点和亮点。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是整个检察工作理念的集中体现

记者看到,最高检今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分三大部分,包括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的主要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最高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首先,报告用大量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客观、全面反映了检察机关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报告第二部分谈自身存在的问题没有任何遮掩,其中提到工作发展不平衡、案件结构不合理、办案质效待提升和素质能力不适应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涵盖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能够将这些问题坦诚对外公开,背后也暗含着检察机关下一步要着力解决这些问题的决心,展现了一种自信和担当。

“报告最后对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提出的六方面具体要求,是对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的细化和拓展,暗含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主线。”这位负责人表示。

“近两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是整个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一个缩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是整个检察工作理念的集中体现。”最高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说,与往年专项报告仅介绍工作情况相比,今年报告的最大亮点是专门介绍了工作理念。

这位负责人说,在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的主要情况中,专门介绍了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包括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和“持续跟进监督”理念,这三个理念与今年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介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所提到的理念一脉相承,也是最高检对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反复强调的三方面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全面推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两年多来,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绩,是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在创新发展检察工作中作出了一系列思考,提出了一系列理念,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在报告中,不仅可以看到最高检党组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这项全新工作在顶层设计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同时还可以看到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对最高检部署创新性地落实,比如“等”外探索主要靠地方检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一步步摸索。

充分反映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付出的辛勤汗水

记者发现,除了往年专项报告附件中常有的用语说明、数据图表、典型案例外,今年报告还增加了大事记作为附件之一。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到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在检察官的职责中明确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最高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说,大事记把涉及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的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立法规定单独梳理作为附件,这不仅考虑到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在听取和审议报告时,能够更加全面地充分了解公益诉讼检察的发展脉络,同时更加反映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公益诉讼检察才实现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工作理念、案件数量和办案质量发生的巨大发展变化。

“这份报告是举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之力的一个作品,反映了这支队伍几年来付出的辛勤汗水,是向党和人民交出的一份厚重的答卷。”这位负责人说,报告在起草过程中不仅调查研究深入扎实,而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深入十个省份,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起草报告过程中,最高检多次听取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并将其专题调研成果充分吸收到报告中。

“我们将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最高检起草报告最初整理的问题进行统一梳理,最终融合为报告第二部分存在的四方面问题。”这位负责人说,报告还从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三个理念,回应了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如何解决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比如检察监督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关系,即用“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三大理念,表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设置的初衷和立足点,是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报告专门提到,24个省区市党委、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26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发文支持、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43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一方面说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广泛重视和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另一方面也表明检察机关今后还将继续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最高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说。

打好“持久战”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

记者发现,报告总体语言平实,专业性的问题用接地气的话语讲出来,比如使用了“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新官也要理旧账”等老百姓易于理解的语句。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说,这些语句反映了当前公益诉讼检察中的治理难题,也是最高检在平时工作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报告还强调“各级检察机关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即在发出检察建议之前,调查既要核实公益损害的事实和责任,同时也要核实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是否属于它的权力清单?是法定职责还是倡导性的社会治理职责?是否有必要对其发出检察建议?这一规定将写入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已经从全覆盖,向调结构、稳增长、抓巩固、再深化的方向发展,因此报告在谈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时提出了‘持久战’的观点,并对如何打好‘持久战’提出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全国人大立法和监督计划,以及最高检部署的专项监督等三个方面的工作思路。”这位负责人说,比如重点深化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就是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发力,从一个小切口用足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争取在一段时间内扭转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坑老骗老的问题。

“打好‘持久战’不仅需要理念的引领,还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因此,报告最后提出了‘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这位负责人说,其中探索建立公益律师咨询服务机制,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参考。也是基于当前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人才储备不足提出的,即倡导更多专门从事环境资源、证券、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业律师,抽出更多的精力从事公益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

“报告还提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进校园活动,培育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公益保护的新时代小公民,与张军检察长带头践行法治副校长工作有密切关系。当前,全国各地有大量的检察长、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送法进校园过程中,有意识地增强公益保护常识、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的引导,有利于减少公益损害潜在的风险,同时增加很多积极参与保护公益的新生力量。”这位负责人说,这正是张军检察长在报告最后强调的,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态度和建功必定有我的担当,奋力开创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

(本报全媒体记者戴佳)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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