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2601件
时间:2019-10-17  作者:崔晓丽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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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10月17日电(见习记者崔晓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危害性极大。虽然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的整体形势有了明显改善,但形势依然严峻,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四个罪名共批捕5299件8401人,起诉12601件2051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3259件36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32件1552人。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是检察机关一以贯之的工作重点。记者注意到,早在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开展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该项立案监督活动连续开展了五年,一直持续到2018年。在2018年8月,最高检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19年3月,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链条的保护,以点带面推动了工作规模和效果的整体提升。

郑新俭介绍,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第四检察厅、第八检察厅等分别办理包括涉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等案件,更加有效地综合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在省级院层面,各地也照此模式开展工作。

“各地检察机关还与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等联合组织开展食药专题培训,通过业务交流、案件研讨等,不断提升能力建设。”郑新俭说,最高检对疫苗案、注水肉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加强督办指导,强调典型案例的引领指导作用,推进案件取得实质进展。

提及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正在联合开展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郑新俭认为,这次行动覆盖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的各个环节,将形成强大打击合力,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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