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检察事业的接力棒——写在新中国70华诞之际
时间:2019-10-01  作者:赵信 杨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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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街72号北侧最高人民检察署在1949年-1958年的办公地点。

1999年12月,福建省福鼎市检察院在乡镇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

2017年11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向国旗宣誓。

国庆节前,黑龙江省绥化市检察院干警们齐聚在市人民广场,参加“我和我的祖国”全城同唱一首歌——庆国庆大型群众活动。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翁晓童摄

传承检察精神 续写检察春秋

2018年3月,张军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面对新时代的机遇和挑战,新一届最高检党组站高望远,谋篇布局,开拓创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四大检察格局形成,十大业务全面推进,检察工作迎来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生机。

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是老一辈检察人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结果,也是新一代检察人继承创新、奋勇拼搏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是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伟大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检察人接续奋斗。

在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时,张军检察长指出:要努力把人民检察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在新时代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引子

第一门——

打开红色检察记忆,我们必须记住井冈山脚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旧址的这扇门。它是红色检察的“第一门”,是新中国检察事业来路的痕迹,是一代代检察人初心的印证……

罗荣桓——

翻开新中国检察这部厚重的历史,我们必须记住这位建国功勋、开国元帅。罗荣桓是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是共和国检察事业的奠基者、开路人……

新时代——

今天,我们为新中国七十年华诞庆贺祝福!壮丽70年,检察人与祖国同行。在新时代里,我们要写下检察人接续奋斗的足迹,写下检察精神的传承……

上篇:赤胆忠诚 矢志不渝

老一代检察人在栉风沐雨中的坚守与执着,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他们为检察事业建立的丰功伟绩永垂史册

从红色检察的记忆中,我们可以寻觅到罗荣桓被任命为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的迹象——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更名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罗荣桓等35人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

一个新生政权成立“最高检察机关”是一项开创性的、填补空白的工作,可借鉴的东西太少,一切都是从零开始。此时的罗荣桓以一位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识和智慧,抱病全身心投入检察署组织大纲起草和组织机构搭建中,为新中国检察事业打下第一块坚实的基石。

1951年,这块基石有了一点“松动”的迹象——受第一次“取消风”影响,刚刚成立不久的最高人民检察署就被推到了存亡边缘。在罗荣桓的提议下,最高人民检察署党组向毛主席写了专项报告,及时陈明详情,充分反映检察机关所发挥的作用,最终得到毛泽东认可,决定检察机关不裁员,这才刹住了这次“取消风”。

此时的罗荣桓,身体每况愈下。但他为检察事业殚精竭虑,直到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新检察长选出,他身上的担子才卸下来。

新任检察长张鼎丞,也是一位老革命家。“既然党和组织信任我,那我就听从组织的安排吧。”刚上任时,全国检察机构只有1187个,仅占全国县以上应建机构总数的44%,很多地方尚未建立检察机构。全国检察干部不到7000人,许多业务工作,因为人员缺少而无法开展。对此,张鼎丞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带着现有人员集中精力抓组织建设,迅速把各级检察机关建立起来,调配干部,并抓住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这两个“牛鼻子”,把检察中心任务全面担负起来。

1957年反右派运动开始后,张鼎丞想办法保护部分干部免受打击。“大跃进”运动中,他发现检察机关捕人过多,要求检察机关实事求是地办案,做到正确、及时、合法。1960年,公检法三机关合署办公,高检院只留下二三十人。他向中央领导打报告、作汇报,力挽狂澜于既倒。

1962年,经济发展被重新重视起来。也正是从这年开始,在以张鼎丞为首的高检院党组带领下,各项检察工作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检察业务得到巩固和扩充,检察机关的组织机构也进一步完善。

张鼎丞没有想到,一句“听从组织安排”就让自己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位子上一干就是三届十余载,直至1968年年底,检察机关被迫撤销。

初创时期,中国检察理论研究也很有起色。王桂五,青年时代就投身革命工作,建国后任最高人民检察署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等职。他参加过《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的起草工作;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第一部、第二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起草工作。王桂五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检察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建国初检察工作起步,到文革中检察机关被撤销,为检察事业艰难探索作出贡献的,是一个长长的老一代检察人的名单。正是他们在栉风沐雨中的坚守与执着,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老一代检察人为检察事业建立的丰功伟绩永垂史册!

中篇:清廉守正 为民执法

伴随着改革开放春风,共和国检察事业焕发出蓬勃生机。检察人奋发有为,践行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

十年文革过去。人民检察院迎来了恢复重建的新的发展契机。

伴随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检察工作越来越深地融入到社会各个领域,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被新一代检察人传承。

白云,1979年转业到检察院工作。

他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成为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03年,东昌府区检察院开通了以白云名字命名的“白云热线”,专门负责接听服务电话、接待来访、解答咨询、回复信函、开设法治课堂、成立教育基地、举办法治教育报告会……“白云热线”开通16年,为民情怀始终不变,热度不减。

也是在1979年,28岁的方工调入刚刚恢复重建的检察院当书记员。初中毕业,插过队,当过兵,当过工人,就是没有碰过法律,于是他一边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一边在工作中积累司法实践经验。30多年的检察生涯里,方工主办或参与过近3000件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无论是全国瞩目的成克杰受贿案、李纪周受贿案等大案要案,还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从没有出现过一起错案。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公公正正执法”,方工的座右铭影响了他的同事,激励着后来的年轻检察人。

在新中国六十华诞的庆典上,作为全国政法机关20名代表之一,蒋汉生站在“依法治国”的彩车上,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检阅。蒋汉生先后当选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中国“十年法治人物”、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

1997年11月,蒋汉生在审查一起下级院提请抗诉案件时,发现已决关联案件——胥敬祥抢劫、盗窃案的证据相互矛盾,全案没有一起事实可以认定,可胥敬祥却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在狱中服刑六年多。在蒋汉生的努力下,历经省、市、县三级法院四次审理后,最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胥敬祥被无罪释放。

蒋汉生直接经手办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有500余起,其中刑事抗诉案件100余起。他说,检察官要敢于较真儿,为无辜者讨回公道,为党和政府赢得信任。

29年的检察生涯,15年的控告申诉检察经历,检察官张章宝走遍内蒙古自治区土穆特右旗298个行政村,接待来访者和当事人数以万计,其中涉及“三农”的来信来访案件占80%以上,件件案结事了。当地人亲切地称他为农村矛盾纠纷的“灭火器”。

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王书田,坚持到农村基层办案、为农民群众服务。因长期超负荷工作,身染沉疴,但他仍以顽强毅力,全身心投入到办案工作中。他视名利淡如水,不贪、不占、不染。为了治病,他欠下大额债务,可即便如此,他也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因不慎摔伤落下终身残疾,检察官马俊欣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困难和伤痛,以钢铁般的意志恪尽职守。他两袖清风,不求功名,却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被誉为中国的“保尔”。

检察官陈海宏,不管大案小案,只要涉及群众利益,都挤时间抓紧办,最终累倒在办公桌前;检察官郑喜兰,以柔情担道义,对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检察官杨竹芳常年坚守办案第一线,在本人和家庭连遭不幸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工作,办案数量不减、期限不超、质量不降……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共和国检察事业焕发出蓬勃生机。新一代检察人奋发有为,践行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诠释着人民检察官清廉守正、为民执法的时代风采。

下篇:薪火相传 接力奋斗

检察人与祖国同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是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伟大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检察人接续奋斗

2019年9月25日,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最美奋斗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在被授予的278名个人“最美奋斗者”称号中,检察系统有方工和张飚两人获此殊荣。

一起案件,两名当事人,五年平反路……最终推动了张氏叔侄案重审、改判。这就是“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的故事。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张飚荣获“改革先锋”奖章,被授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光荣称号。

“我已经退休了,但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心永远不会退休。”张飚的话,宣示了检察人不变的初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和石河子市检察院分别设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办公室和“张飚调解室”……张飚的故事在延续。

杜亚起,十九大党代表,长期工作在刑事申诉检察办案一线。杜亚起办理了数以千计的案件,在他看来,每一件都是“第一件”。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凭着把每个案件都当作“第一件”的严谨,孙万刚案、陈满案、谭新善案、于英生案等重大冤错案件得以被发现,进而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得以纠正。

十九大党代表、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潘志荣,是公益诉讼检察负责人。为了实现用法律守护草原的梦想,潘志荣和办案团队全面排查案件线索,积极履行诉前程序,跟进监督。一年多时间里,他几乎跑遍了全旗1.8万平方公里的角角落落。潘志荣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工作在基层农牧区,发放了5000多张蒙汉双语“检民联系卡”,撰写了近10万字的《民情日记》,他笃信“脚上的泥越多,离牧民们的心就越近”。

2018年8月,昆山的一起反杀案,引发了关于正当防卫界限的争议与讨论。时任苏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二处处长王勇率领团队依法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将“什么是正当防卫”向人民群众清楚阐释,让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沟通的过程,成为老百姓“看见”的法治公开课。当年,王勇获得CCTV年度法治人物称号。“昆山反杀案”也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报告中的一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被传为“金句”。

一个个模范检察人,在新时代再立新功;一支支优秀检察团队,在传承中发展壮大。

“莎姐”,是孩子们的一个亲切称呼,是以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女干警王莎的名字命名的青少年维权岗。

十多年来,“莎姐”团队用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进行法制宣讲和预防犯罪宣讲,帮助失足孩子重获新生。十多年来,“莎姐”团队在不断壮大——2012年,重庆市检察院将“莎姐”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2015年,“莎姐”走出检察系统,成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协同、志愿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机制;2017年,全市检察干警和志愿者以“莎姐”的名义,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特定人群的大普法活动……如今的“莎姐”,正从一个关爱未成年人的品牌,发展成面向所有群众的全民普法大品牌。

白云退休后,聊城市检察院成立了“白云党员工作室”。接下来的日子,白云和他的“徒弟”——号称“小白云”的年轻检察官们,让“白云热线”热度不减,在新的起点上,创新发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业务,竭尽所能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有一个父女两代检察长的故事被流传。2016年,女检察官于海杰就任阿尔山市检察院检察长。而36年前,她父亲于洪太被任命为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恢复重建后的第二任检察长。看着女儿从公诉人到检察长的成长过程,退休多年的于洪太感慨万千。他告诫女儿,要绷紧廉政这根弦,忠诚履职尽责。于海杰常说:父亲告诫的这些话,“我始终不敢忘”。

在云南省芒市检察院,有9人是沿着父辈的足迹来到检察院的。2010年,张宏宇以面试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他的母亲在芒市检察院工作了34年。景颇族姑娘郝镜丹小时候就跟随做检察官的父亲到过检察院的小院子。2013年,作为云南省第一批法律代培生,郝镜丹进入芒市检察院,如愿以偿地成为一名国家公诉人……

这就是薪火相传,初心不变。

壮丽70年,检察人与祖国同行。

70年来,一代代检察人胸怀大局、恪尽职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付出了艰辛努力,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进行了奋力拼搏。

是他们,延续红色检察基因。

是他们,传承时代检察精神。

是他们,接过了检察事业的接力棒……

(本报记者赵信 杨波)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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