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检察事业谋新篇|波澜壮阔七十载 忠诚履职兴法治
时间:2019-09-20  作者:徐盈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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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检察事业谋新篇”系列述评之一

波澜壮阔七十载 忠诚履职兴法治

编者按再过几天,我们就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个举国欢庆的重要时间节点,回望共和国法治建设成就,盘点共和国检察印记,我们由衷感到自豪。本报从今天起推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检察事业谋新篇”系列述评,系统梳理检察事业的发展脉络,展示检察机关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敬请关注。

张飚,一位在基层检察院工作了31年的普通检察官,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荣誉称号,近日又入选“最美奋斗者”建议人选。

是什么让这名基层检察官屡获殊荣?他的这句话让我们找到了答案:“(我)这个手机号不准备换了。”

因为推动纠正张氏叔侄案,尽管已退休多年,张飚却始终没有闲下来,全国各地不断有群众来信来电反映诉求。“他们可能会把希望寄托在这个电话号上,所以号码不能换。”张飚说。

张飚的故事注定在共和国法治史上留下深刻印记。

法治兴则国家兴。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波澜壮阔的发展征程中,检察机关完善一项项检察制度,推出一条条检察举措,讲好一个个检察故事,为全面依法治国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领袖关怀,人民检察事业一步步发展壮大

人民检察事业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建立起来的,并始终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步步发展壮大。

时间回到开国大典前夕。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组织最高人民检察署,作为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和第一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这部宪法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等作出规定,检察机关从此有了明确的宪法定位。

从“检察署”到“检察院”,还是源自毛泽东主席的提议。在听取有关说明汇报后,毛主席反问道:“既然检察工作这样重要,为什么不叫‘院’呢?可以叫‘院’嘛!”这一更名,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一府两院”国家机构体制正式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机关积极投入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五反”斗争,承担起检察法律、法令等是否得到严格遵守的职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重视检察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严肃查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等犯罪,积极治理腐败,为巩固人民政权、促进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时间走到1966年,中国进入十年浩劫期,法制建设遭受空前劫难,检察机关一度被“取消”。

“文革”结束后,中国的法制建设重新走上正轨,检察机关逐步恢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郑重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任务。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奠定了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检察制度发展的基石。与改革开放同行,检察机关在发展中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积极回应,又在依法履职中有力推动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过去是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现在则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检察机关再一次被委以重任。

2017年9月11日,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明确指出:“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如今,检察机关正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督职能。

回首70年,人民检察事业迈出的前进步伐、取得的光辉业绩,无不倾注着党中央的关心和爱护,离不开党中央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

谋势而动,人民检察官努力引领法治进步

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的办公室常在下班后还亮着灯光,其中就包括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的办公室。

有一个问题始终在张军和新一届最高检党组的考量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体现在方方面面,检察机关该怎样结合工作实际,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真正理解贯彻落实到位?

答案是更新检察办案理念、进行检察供给侧改革。

理念是指导、引领办好检察案件的思想灵魂。理念要与时俱进、常思常新,因为社会是发展的,司法办案总会遇到新情况。

以正当防卫为例。2018年以来,一系列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社会舆论几乎一致认为这些案件属于正当防卫,而司法机关一开始不这么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司法机关受传统司法观念影响,机械办案,同时存在息事宁人的心态等。最高检党组认为,这些司法理念都应当改正。

在2019年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张军重点阐释了检察官的履职立场:“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始终牢记: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理念一新天地宽。检察机关正在不断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从检察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比如,在内设机构改革这场“重头戏”里,最高检突出以办案为中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并重,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重刑轻行”问题,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谋势而动,让人民群众有效感知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检察机关一以贯之,从未懈怠。从共和国历任检察长的工作思路片段中,我们可见一斑——

在首任检察长罗荣桓带领下,检察机关积极回应新中国建设需求,“边建边干”,全力以赴投入“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运动中。

在检察长张鼎丞带领下,检察机关把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作为主要任务。

在检察长黄火青带领下,检察机关依法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特别是面对“文革”后的申诉,确立了清晰的工作思路,采取了扎实的应对举措。

在检察长杨易辰带领下,检察机关积极投入“严打”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同时针对经济领域犯罪十分猖狂的情况,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

在检察长刘复之带领下,检察机关把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一心一意为经济建设服务。

在检察长张思卿带领下,检察机关狠抓大要案办理,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作为查办重点,同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

在检察长韩杼滨带领下,根据党中央作出的关于治理司法腐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检察机关积极推广检务公开,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

在检察长贾春旺带领下,检察机关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监督纠正有罪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又重视监督纠正侵犯人权、冤及无辜的问题,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客观公正。

在检察长曹建明带领下,检察机关主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在检察长张军带领下,检察机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回首来路,人民检察官坚定信仰、立足本职,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做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和捍卫者。

优化创新,人民检察院不断输出优质检察产品

2019年7月18日,最高检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起典型案例,从不人为“拔高”和不人为“降低”两个角度,引导检察机关正确把握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典型案例一经发布,广受社会好评。

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在新一届最高检党组的各种表述中,“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成为高频词。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这是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选择,也是站在新的历史坐标上检察机关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张军如是说。

一件产品,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喜爱,它的功能必须与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相一致,必定能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对“检察产品”观,最高检一位内设机构负责人这样理解:检察机关能为人民群众提供的产品,不仅仅包括看得见的批捕决定书、起诉书、抗诉书、检察建议书,听得到的起诉意见、支持抗诉意见等,还包括释法说理、检察宣传,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等,内容十分丰富。“归根到底,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潜移默化提升全社会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让全面依法治国深深沁入文化基因和民族血液。”

在新一届最高检党组的带领下,检察机关在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输出上狠下功夫——

2018年6月11日,因一起小学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的抗诉案件,张军依法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抗诉意见被全部采纳后,最高检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为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6月28日,张军来到最高检集中处理来信室调研,要求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回复”。随后,最高检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转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群众来信,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在3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

新时代检察工作开局良好,但还只是“破题”,必须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

比如,面对老百姓一个“案子”,检察机关如何办理才能让当事人的感觉相对更好?

最高检党组认为,回答这个问题关键在于科学构建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为此,最高检提出“案-件比”评价指标。“检察机关最优‘案-件比’是1:1——老百姓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办结,检察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相对更好。”张军说。

又比如,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该如何贯彻落实?

张军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十分典型的以检察官主导责任为基础的诉讼制度设计。落实和发挥好检察官主导责任,不仅需要检察官有较强的指控证明犯罪能力,更需要整体司法能力的提升,涵盖释法说理、做群众工作、与律师沟通等众多方面。为了这一目标,检察机关正在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担当持续发力……

70年由弱到强,人民检察制度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人民检察院已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稳进、落实、提升,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书写新时代检察事业新篇章。

(本报全媒体记者徐盈雁)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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