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我和我的祖国|那些“第一次”伴我与检察共成长
时间:2019-09-17  作者:佟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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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太多的第一次,众多的初体验恰恰组成了人生的精彩。就如第一次看山,才知晓山的伟岸;第一次听海,才领悟海的飓澜;第一次去草原,才相信碧浪无边。十年前,怀揣着对检察蓝的美好向往,我考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检察院。这十年,我在检察工作中经历了无数个第一次,这些第一次谱写着我的检察梦……

第一次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

2009年,刚到检察院的我被安排到侦查监督部门,负责案件的审查批捕,提审犯罪嫌疑人是其中必要的流程之一。记得第一次去看守所提审的路上,车窗外茫茫的大草原,并没有让我紧张的情绪得到放松,脑子不断回想事先做好的讯问提纲。那次提审的是一名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到看守所做好提审前的准备工作后,就听到脚步声由远及近地响起,我的心跳也随之开始加速,心里莫名的紧张,我感到自己的手心一直在冒汗。科长看出了我的紧张,握着我的手鼓励我:“第一次提审紧张没什么,事先都已经做好充分准备,而且还有我在你身边呢。”听着科长的话,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稍稍缓解了紧张情绪。

面对铁窗里面的犯罪嫌疑人,我开始了提审讯问程序:“我们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你涉嫌故意杀人罪,我们依法对你提……”我听着自己些许颤抖的声音,感觉空气都在此刻凝固,冰凉颤抖的手在键盘上不断地敲击着讯问笔录……讯问程序按照讯问提纲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我紧张的情绪也逐渐得到了缓解,偶尔还能根据讯问的问答情况,超提纲地进行讯问,当科长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时,我心里更有底了。走出看守所,我的心情无比轻松。我告诉自己战胜紧张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得细致、细致再细致。

第一次临场监督尸检现场

那是一个雪花漫天飞舞的日子,我第一次去临场监督尸检现场。走进停尸现场时,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是木的,也许是因为天气寒冷,也许是因为恐惧,我握着笔的手一直在发抖,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可能低头只是为了避开那血淋淋的画面。平时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场景都害怕的我,今天却要真实地面对这血淋淋的场面。但很快我就告诉自己不能回避,既然选择了检察工作,就要勇敢面对,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责。那次,我一天都没有吃饭,很长一段时间不断做噩梦,那血淋淋的场面时常在脑海出现。但我一点也不后悔,因为这是我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职责所在,而且我坚定地迈出了这一步。

第一次站在公诉席上

2016年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层层考核选拔,我被任命为员额检察官,手里拿着红彤彤的任命书,我心里无比自豪。

2016年10月,在国家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满洲里市检察院大胆实践,率先实施了“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捕诉合一”对员额检察官是一种全新的挑战。它要求检察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两种不同的办案流程,同时适应两种不同的办案节奏。我第一次以公诉人的身份,代表国家出席法庭。坐在公诉席上的我,没有慷慨陈词,没有唇枪舌剑,有的就是在庄严的法庭上,娓娓道来和“只有厚积才能薄发”的深刻体会。司法改革虽然给我们检察官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但这是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这种创新让我看到我们勇立潮头、砥砺前行的壮阔征途。

第一次为当事人流下眼泪

2017年,由于工作需要,我由刑检部门转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工作性质的转变,让我接触到很多需要帮助的人。在办理一起申诉案件时,当事人和妻子相互搀扶着走进询问室,其妻子一边啜泣一边讲述:自己的丈夫是一名物业公司的员工,在一次煤气泄漏事故中为解救住户而吸入过量煤气,导致残疾。丈夫是家里唯一经济来源,因残疾无法继续工作,而自己身患乳腺癌……听着当事人妻子的哭诉,我不禁默默流下了眼泪,同时我下定决心:要为当事人依法追讨回一定的补偿费用。

通过核实案情,我发现当事人通过仲裁程序,获得伤残补助金等补偿费用,但由于物业公司无力支付,一直未执行。通过电话、走访调查,我发现物业市场监管处会定期下发给被执行人物业服务公司“企业政策性补贴款”,大概1万余元,通过协调法院将上述款项全部予以扣留并补偿给当事人。事后当事人妻子哭着握着我的手,感谢我,那一刻我心里是温暖和满足的。

这些检察工作中的第一次,伴随着我的成长,让我体会到检察事业的酸、甜、苦、辣,但更多的是每个案件圆满完成后的成就感和让当事人满意、信服的喜悦感。十年间,我经历了太多的第一次,它们让我与检察共成长。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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