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疆:下足功夫推动“一号检察建议”生根见效
时间:2019-09-12  作者:何海燕 冯君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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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发动机”,合力共护未成年人成长

新疆:下足功夫推动“一号检察建议”生根见效

“近期网络上曝光的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愤慨、揪心,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儿童防性侵宣讲很及时……”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检察院联合尚善社会工作服务社,前往克拉玛依区黎明曙光社区开展“护蕾儿童防性侵”巡讲,家长们纷纷对此次活动点赞。

今年以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的动员部署下,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为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部署落实,下足了功夫,用实际行动踏实答卷。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表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牵动千家万户的安顺幸福,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抓好未检工作不仅要确保把未检特别程序、特殊要求依法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更要用心融情念好“惩、防、教、治、责”五字经。

为孩子筑牢保护网

6月26日一大早,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林燕就赶往昌吉州第二中学,此行她有了一个新身份——昌吉州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

林燕以《用心呵护美丽青春》为题,为该校初三年级11个班的720名学生讲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人生的第一个十字路口”“自我修养,让人生更美丽”“正确看待‘性’,不做遗憾终生的事”“远离垃圾人,不做垃圾人”,林燕以案释法,向学生们讲述如何保护自己、远离犯罪。

法治大计,教育为先。持续推行“法治副校长”机制,既是“法治进校园”常态化的有力保障,更是“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的有效抓手。

2018年10月,自治区检察院的6名院领导分别被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作委员会聘任为6所中学的法治副校长,为学校法治建设提供支持。随后,“法治副校长”机制在全疆检察机关全面铺开。

今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将“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和办案实践结合起来。检察官在走进校园的同时一并了解掌握学校预防性侵害工作情况,加以监督落实;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中,检察官也注意把对师生家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等融入其中,推动校园安全建设。

目前,新疆检察机关共有268名检察官担任各地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3年来,先后开展83次专题讲座,受教育师生、家长5万余人。

多方联动护航成长路

8月9日,库尔勒市检察院邀请库尔勒市教育局负责人及市属15所中小学负责人,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学习交流活动。检校双方就校园安全管理、教职工准入制度、家庭学校法治教育缺位、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欠缺、“法治进校园”巡讲内容形式及涉罪未成年人和被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下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夯实基础。

“教育部门一定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教师规范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并与多方联动开展好法治教育工作,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库尔勒市教育局局长徐红表示。

今年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发动机”作用,纷纷牵头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邀请当地人大、政协、教育局、团委、妇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学校等单位的负责人,共同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内容,汇报检察机关近几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阿勒泰分院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邀请阿勒泰地区教育局、妇联等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各学校德育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共同探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落实措施。

泽普县检察院邀请该县教科局、宣传部、团委、妇联、县各中小学领导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大家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督导检查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校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法治宣传教育是否定期开展……今年3月,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制定下发《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督导实施方案》,及时启动联合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分两路,实地走访查看了和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和乌鲁木齐市的8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确保“一号检察建议”生根见效。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教职员工对“一号检察建议”知晓率低,未建立有效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对相关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未作出明确规定等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做好跟踪问效工作,通过实地回访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各分州市院纷纷行动起来,通过督导检查,助推“一号检察建议”刚性落地。

阿克苏地区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学校开展督促整改150余次,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校园宿舍管理、预防性侵害、校园食品安全情况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筑起校园安全“防火墙”。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反映出来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不到位,教职员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向当地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全疆各级检察机关已向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均已整改落实。

自治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钟媛媛介绍,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强化与自治区教育厅开展的联合督导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等地方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曾经发生性侵害案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进行重点监督,推动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防治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何海燕 通讯员 冯君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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