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陕西凤县:7年间高利放贷上亿元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17人被诉
时间:2019-09-02  作者:倪建军 王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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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王欣)近日,陕西省凤县检察院对以晁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1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

经查,2008年以来,被告人晁某长期向凤县、凤翔县等地的多个企业和个人提供借款,进行高利放贷。自2012年开始,晁某组织其外甥、手下员工对多名借款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辱骂等手段进行暴力讨债。2015年3月,又成立了由潘某、郑某等人组成的“清欠小组”,专门催收借款,形成了组织成员固定、职责分工明确的较为稳定的暴力讨债违法犯罪组织。该组织先后多次实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暴力手段讨债,胁迫被害人亲属写担保合同、还款协议,虚增出借资金数额、占有被害人及亲属的房屋和车辆等。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长达7年,对外高利放贷总额达上亿元,通过暴力讨债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侵害多名被害人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群众生活秩序。

该案先后被列为陕西省扫黑办、陕西省检察院和宝鸡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在侦查阶段,凤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批准逮捕了晁某、潘某等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与侦查机关共同补充证据30余份,召开案件会商会议12次,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案件办得快、诉得准。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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