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湖南邵阳:追诉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
时间:2019-08-05  作者:张吟丰 张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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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开枪致人死亡

湖南邵阳:追诉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张丽)近日,由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波等16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彭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帮助毁灭证据等罪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12月15日晚至次日凌晨,彭波一伙人与姜志勇一伙人在KTV因吸毒等原因发生矛盾,各自结伙持械寻找对方进行斗殴。16日凌晨5时,双方相遇,姜志勇等人将刘哲所驾车辆围住,欲进行砍杀,车上的彭波见状用猎枪朝对方开了一枪,后逃离现场,姜志勇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3月,彭波、刘哲等16人涉嫌聚众斗殴、故意杀人罪一案移送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审查后发现,彭波等6人均有犯罪前科,罪名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此次又因聚众斗殴被抓,性质与此前犯罪具有类似动机和目的,且嫌疑人供述还有其他以暴力手段实施的违法行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

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证据尚不足以认定16名犯罪嫌疑人为恶势力团伙犯罪的情况下,邵阳市检察院一方面向法院提起公诉,另一方面继续督促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涉恶犯罪证据材料。

2018年12月,邵阳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结合该案犯罪嫌疑人彭波等人犯罪前科,此次聚众斗殴中双方均持枪持刀、事前聚众吸食毒品等行为,对该案所有犯罪嫌疑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事实、证据补充侦查。在审理过程中,为查清事实、追诉漏罪,该院还依法向法院申请对该案延期审理。

经查,2007年,彭波年满18周岁即混迹社会,因大规模持械聚众斗殴犯罪被判刑,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又进行大规模持械斗殴4次,故意毁坏财物一次,为害一方,欺行霸市,因此又被判处刑罚。2015年刑满释放后,彭波购买枪支,与邓鑫、刘哲等人相互纠集,从事非法持有枪支、吸毒、暴力索债、聚众斗殴、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其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另一恶势力头目姜志勇自2013年以来,与王洁、艾祖文等相互纠集,从事赌博、吸毒、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姜志勇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今年3月18日,在该案涉恶证据进一步充实的前提下,邵阳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该案。经讨论,大家认为虽然彭波此次犯罪以外的主要涉恶犯罪行为发生在2009年以前,但此次犯罪与之前犯罪都是聚众斗殴,这些行为之间具有连续性、一贯性,具有同类动机和目的,应认定为恶势力。最后,决定将该案作为恶势力团伙犯罪追加起诉。

随后,邵阳市检察院分两次对彭波等16人恶势力的认定和部分漏罪追加起诉,并向法庭提交补充案卷共计31册。最终,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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