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抓党建促队建引领内设机构改革
时间:2019-07-14  作者:段军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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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推进到哪里,党建跟进到哪里”

湖北:抓党建促队建引领内设机构改革

“快看,我们的支部工作在这有展示。”近日,刚走进湖北省检察院大厅的干警们就被摆放在这里的展板吸引住了。

驻足细看,上面的内容是该院自今年3月29日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各部门通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积极担当作为,抓党建促队建所取得的新成效。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被称为“重塑性”变革,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该院各项工作就取得如此显著成效,有着怎样的“凤凰涅槃”?

事业感召:人员配置更优化

“请大家把表格填好后密封,下周一交政治部干部处。”今年3月初,一张《工作部门意向调查表》发到了干警手中,这是湖北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前的一次民意调查。

除处长外,全院干警均可以选择1到2个部门作为意向,供党组调配人员参考。

大学毕业后考入湖北省检察院,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了16年的员额检察官田娟,这次有了“自主择业”的机会,她选择前往民事检察部门工作。

“我想通过不同岗位的锻炼,接触不同领域的业务,提升自己的能力。”这是她的初衷。3月底,她如愿调整到了第六检察部工作。

类似田娟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据了解,根据组织统一安排,新组建的第一到第十检察部,有四分之三以上的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意向一致。

比例如此之高,主要得益于该院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

“院党组注重将党建与各项工作统筹考虑、融合推进,健全完善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湖北省检察院机关党办主任朱建桦介绍说。

该院在党建工作中及时掌握广大党员干警的思想动态,为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作准备。该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的意见(试行)》,按照“五必谈”“五倾听”的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大谈心谈话活动,院领导与220名干警、处室负责人与全体干警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

“院领导、支部书记多次与我们谈心,了解我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让我们觉得非常温暖,有什么心里话也愿意跟他们说。”机构改革后,调整到办公室工作的郑波说,以前一直在业务部门工作,这次有机会能调整到综合部门锻炼,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据了解,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共调整人员85人,涉及部门24个,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党建导航:激活内设机构“一池春水”

“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到哪里,党建跟进到哪里。”《省院机关关于撤销、成立部分党支部和选举党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的通知》随之印发。

朱建桦介绍说,《通知》中提出了三条“硬措施”,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以支部改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以创新形式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载体建设。

该院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成立了12个党支部,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实现了内设机构改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

改选后的党支部“各显神通”,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岗位工作特色的支部工作法和典型案例。

政治部综合处党支部打造以“严实表率、服务先锋、坚强堡垒”为核心理念的“鄂检政能量”工作品牌,探索出“三结合三服务”支部工作法,相关经验被《湖北日报》《湖北机关党建》杂志刊发。

案管办党支部的“三亮三融三提高”支部工作法,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办案质量和流程监控,有力促进了业务能力提升。

第五检察部党支部开办学习夜校,探索“四实”支部工作法,与该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第二党支部联合开展“精准扶贫,携手同行”双联双促党建活动。

据介绍,为加强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和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在15人以上的党支部逐步配备专职副书记。

此举让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毛婵婵感触颇深。

“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我们处室人员结构发生了新变化,20名干警分别来自6个不同的部门,很多工作需要交接和熟悉,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幸好给我们党支部配备了一名专职副书记,协助我很快就打开了工作局面。”

专职副书记吴新领的到来,为该部增添了新活力。在“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中,吴新领指导支部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规范“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一项项工作有序展开。

走进该部的党员活动室,浓郁的“党味”扑面而来,最为显眼的是贴有每位党员照片的“党员心声墙”。

“让自己燃烧起来,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这是青年党员袁园写下的庄严承诺。

“作为一名党员,我要继续燃烧自己,释放激情,做好本职工作,办好每一件案件,完成好每项任务。”袁园说,在这么好的氛围中工作,觉得自己每天都在成长。

担当作为:检察工作亮点纷呈

“参加这次比赛,我深切地感受到,大家的团队精神、奋勇争先的劲头更足了!”该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的张志感叹道。他口中的“比赛”,指的是该院内设机构改革后举办的首次运动会。

各部门的拼搏精神不仅体现在运动场上,在工作中更是如此。

刑检部门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办理诉讼各环节监督案件;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建立健全办案衔接、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等机制;全面推行监狱巡回检察,最大限度降低单纯派驻监督存在的“同化”风险。前不久,该院紧盯保外就医“病灶”,向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得到相关部门肯定。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既全面履行对诉讼各环节的监督职能,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更在“深”字上做文章,强化对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的监督,办理虚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从中发现并移送伪造证据等违法犯罪线索。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了湖北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黄石市磁湖风景区违建案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利川燃烧煤矸石熏死大片森林跨区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第十四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

不仅是“四大检察”,其他部门工作也亮点频现……

4月1日,第十检察部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的八条措施》,实行全员办信,由专人负责对群众来信进行分类接收登记、跟踪办理回复、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对群众来信“日清日结”,确保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制度运行平稳。

5月23日,内设机构改革后的首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召开,通过一组组详实的图文数据,案管部门细数各业务部门的办案情况,既有具体数据分析,也有存在问题的研判,让业务数据分析形成“动车效应”。

“任何时候党建工作都不能放松,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融互动、同频共振、相得益彰。”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表示。

(本报通讯员段军霞)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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