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检察人的爱国情|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公诉部主任章春燕:把司法为民的初心落实在办案中
时间:2019-07-05  作者:范跃红 史隽 钱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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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司法为民的初心落实在办案中

——专访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公诉部主任章春燕

章春燕(右)出庭公诉

坐在记者对面的她,一头乌黑长发,轻声细语,喜欢微笑,典型的江南女子。很难想象,柔美外表下的她,秉持着从检初心,执正义之剑,传递着司法温度,让人肃然起敬。

“君子何以释怀,唯有终日乾乾”。她认真,勤勉,充满责任感,十四年从检经历,与新时代检察事业共同成长。她不断自我革新,逐渐探索出了一套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尽最大努力让人生价值、职业荣誉完美绽放,在担当作为中实现司法为民的初心。

她就是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部主任章春燕。

在办案中找到乐趣

2005年,年仅22岁的章春燕考进了南浔区检察院。“当时我有一点点自卑感。”章春燕对记者坦言,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她既非名校法学专业毕业,又无司法考试证书,担心无法胜任工作。

章春燕暗下决心,“保持谦下,做不到刚毅但必须坚韧,坚持欢快前行”。被分配到公诉科后,章春燕埋头办案,一丝不苟。渐渐地,她在办案中找到了乐趣,“特别是在法庭审理现场,我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能够瞬间爆棚。”每次指控、每次辩论,让章春燕忘记了自我,深深沉浸在检察官的角色中。

“就在前几天,一起黑恶势力案件开庭,春姐一人舌战7小时,让被告人心服口服呢。”一旁的同事邹洁插话道。章春燕笑着说,作为公诉人,特别需要刚柔并济,在准确指控犯罪事实的同时,不能忘了另一份初心,那就是人性。“我希望案件当事人不仅能看到我们司法的理性,也能感受到我们检察的情怀。”

工作中,她总保留着一些习惯:提审时,她总是关注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了解他们在意的人、在意的事;在庭审时,她特别珍惜法庭教育环节,在普法的同时传递司法者本身对人性的理解和包容。

“是春姐让我深刻体会到办案也是一种使命。”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90后”民警徐立衡现在有了全新的感悟。他告诉记者,去年7月,他将承办的吕某等人涉嫌电信诈骗案移送到检察院后,心想着自己的任务终于完成了,可以稍稍松口气。孰料,几天后,一个电话让他颇感“意外”。“小徐,有些证据还需要补充侦查。”章春燕作为案件承办人,向徐立衡提出意见。

“当时真蒙了,不知道如何下手。”章春燕听出了小徐的无奈,主动进行诉前引导。由于犯罪嫌疑人“行事老道”,口供又一致,公安部门侦查的结果是单独犯罪,且金额较低。章春燕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通过对微信聊天记录、金额出入等电子证据的细致审查,发现种种可疑之处。她便一一告诉徐立衡,指引着他去侦查突破。

章春燕的认真与细致,也激发着徐立衡的工作热情。一次补充不完整,再补充,在章春燕的指导下,历经近半年的补充侦查,案件终于水落石出,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吕某等人系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审查增加被害人200余人,追诉犯罪金额100余万元。案件于今年3月5日被顺利诉至法院。

“既然当了检察官,肩负使命与担当,就要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特别引以为豪的是,我办理的案件至今庭上无一翻供。”章春燕笑着对记者说。这些年,章春燕主动承担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类型的复杂案件,办理了涉及全国10多个省份、涉案人数20余人的全市首例电信网络诈骗案,以及多起重特大零口供涉毒案等重大复杂疑难案,主办贪污受贿渎职类案件25件27人,至今无一被判无罪,无一被撤回起诉。

“挑战更是责任”

2013年12月,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科,章春燕被任命为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从已有舒适区到全新未知区,犹如千金重担压在肩头。”做惯了公诉工作的章春燕直言,当时压力很大。

面对没有任何经验可学习、一切从零开始的现状,爱思考、爱钻研的章春燕没有认输。她为自己树立了这样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当时的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评选精品课程,章春燕顺势研究未检工作,并着手制作课件。

白天办案,晚上看书研究,制作课件。那段日子,章春燕成了“拼命三郎”,最终她编录的《未检六问》准确传递了未成年人检察的特殊工作理念,获浙江省十大未检精品课程,成为了很多未检人的入门课。

“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细致周到,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让法官轻松不少,是值得我好好学习的前辈。”南浔区法院法官薛苏蓉这样评价章春燕。

面对流动、留守青少年犯罪占比高,帮教难度大等工作困局,她带领团队成员多次走入乡镇农村,立足地域实际,通过整合内外部力量,创设“网格化帮教”,在本地区实现了未成年人帮教全覆盖。

她还跑遍了10多个职能部门,不厌其烦地沟通联系,《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办法》《年龄证据调取规则及采信标准指导意见》等18项工作制度成功出台,将未成年人特殊程序真正落到实处。

2017年,章春燕提出了“以人格甄别前置,建立未成年人分类观护机制”的创新性举措,南浔区检察院因为该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全社会对未检工作越来越重视了,这体现了国家法治文明的进步。”已为人母的章春燕感慨地说。

章春燕是浙江省未检人才库、未检业务讲师团的成员,还担任了全国未检业务培训法治示范课讲师。她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法治巡讲”活动,研发了“法治进校园”系列课件,参与了央视“守护明天”法治宣传节目的录制……

“浪子回头,雏燕归巢。这几年南浔区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下降,重新犯罪率保持零记录。春燕自有一功。”南浔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温建飞评价说。

“初心指引前进”

2018年,章春燕重回公诉部门。角色虽然再次变换,但她的初心始终未变。“在办案中有任何疑难问题,找她准没错。”南浔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黄烽杰与章春燕已是多年工作上的老朋友,至今佩服她的工作态度。

黄烽杰向记者介绍起去年该局办的一起“零口供”盗窃案。当时案件的承办民警找到他时,黄烽杰一筹莫展。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拒不认罪,中心现场无直接证据证实其有犯罪行为,且被告人存在多次易装盗窃行为,侦查难度大,证据固定难。面对难点,黄烽杰带着承办人来到章春燕办公室。

章春燕带着科室业务骨干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梳理,提出以客观性证据为中心,从“轨迹路线监控”和“扣押被盗赃物去向”两条主线收集证据,同时指派检察官全程参与指导,增强证据审查的全面性和亲历性。

“从她办公室走出来后,我对这个案件的成案充满了信心。”黄烽杰感叹。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诉人的智慧和经验,梳理证据之间错综复杂的逻辑关系,实现证据有序组合,使间接证据亦能形成完整证据锁链。

此后,该院将该案被告人涉嫌盗窃罪与被告人另案涉嫌危险驾驶罪,一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此案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客观性证据审查精品案例。

一分付出,一分收获。近五年,章春燕的成长进入了“快车道”,先后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

章春燕展露出的坚韧品格和专业素养,同时也传递给了她的团队。2018年4月,湖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传出好消息,该院有四人闯入总决赛,并最终斩获公诉标兵及优秀公诉人。“春姐功不可没。”参与竞赛的邹洁记得,章春燕指导十分尽心尽责。当时为了准备业务竞赛,她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针对弱点项目审查报告,专设模拟环节,还与兄弟院进行切磋。“她将我们整个团队凝聚在了一起。”

章春燕带领的团队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对全省未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等众多荣誉。

“国家法治的进步,需要全社会共同推动,作为一名检察官,最重要的还是要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用心办好每一件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章春燕最后说。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史隽 钱聪)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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