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关爱困境未成年人
时间:2019-05-30  作者:罗莎莎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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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联合多部门关爱困境未成年人

专业化办案衔接社会化救助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全国首例撤销监护权案,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点带面形成关爱“事实孤儿”长效救助机制,实践经验作为“江苏经验”成为示范典型;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一封《孩子,请你原谅我》引发社会关注困境流动儿童,形成多部门联动权益保障机制……

5月29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共同举行关爱困境未成年人联合新闻发布会,通报两部门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与共青团、教育等组织、部门保持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履职尽责,教育、感化、挽救涉罪困境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说。

困境未成年人即因家庭经济困难、重病残疾或缺乏有效监护等,面临生活、就学和安全困境,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注关爱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孤儿、父母监护缺失或无力监护的未成年人、贫困家庭未成年人、重残重病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等。

汪莉说,自2016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困境未成年人各类犯罪案件。“对涉嫌非严重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施精准帮教;对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的,坚持依法办理。”

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江苏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罪困境未成年人284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24人,不捕率43.5%;受理审查起诉困境未成年人犯罪612人,提起公诉355人,不起诉143人,附条件不起诉90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率为39.6%。其中,对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440名困境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此外,我们对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汪莉告诉记者,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江苏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420人,依法批准逮捕350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485人,提起公诉453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396人,其中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5人,3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刑罚208人。

同时,江苏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集中统一办理,通过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等方式,关爱监护缺失的困境未成年人。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监护人,依法建议提起撤销、变更监护权诉讼,改善未成年人监护状况;对长期得不到监护人有效监护的“事实孤儿”,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宣告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帮助其申领救助金。

此外,对经济困难、生活无着的困境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运用经济、心理、教育等多种救助方式开展救助,帮助他们健康成长。2016年以来,对465名困境未成年人开展救助,救助金额共计340余万元,成功帮助81名困境未成年人复学、91名困境未成年人就业。

“今年5月,省检察院、团省委会签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包括推进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在内的9项重点工作。”出席发布会的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潘文卿介绍说,近年来,共青团江苏省委发挥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江苏检察机关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司法救助,双方共享信息、紧密配合,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救助的配合衔接上,进行了大量理念创新和实践探索,实现了1+1>2的效果。

“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合作,持续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预防违法犯罪、自护教育等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最紧迫最关切的实际问题,促进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落到实处。”潘文卿说。

(本报南京5月29日电 记者罗莎莎)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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