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湖南衡南:行政公益诉讼获代表点赞
时间:2019-05-29  作者:张吟丰 肖喜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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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被及时清运

湖南衡南:行政公益诉讼获代表点赞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肖喜伟)“原以为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理是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的事,没想到咱们检察机关也能介入推动,而且这么快就取得了好效果。”近日,一直以来都关注生态环境的湖南省人大代表、衡阳旺华萤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罗芳初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表示。

今年1月上旬,湖南省衡南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县域内部分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能及时运送医疗废物的线索。检察官走访调查后,发现衡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等12个医疗废物暂存点存在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情形,其中大部分暂存点运送医疗废物的周期短则一个星期,长则10天半个月一次。

“超过法定时间暂存医疗废物,可能造成疾病传播和流行,医疗废物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这些病菌可以通过在垃圾中生活的生物,转移给人类,可能引发疫情,进而危害不特定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介绍。

经询问、取证等调查工作后,针对上述医疗废物暂存点未及时运送医疗废物而衡南县卫生健康局不依法履职的行为,2月28日,该院依法对衡南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作为法定的具有相应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对上述医疗废物暂存点未及时运送医疗废物的行为予以依法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及时依法履行职责,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指导各医疗废物暂存点整改,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积极协商、谈判,以跨行政区设置线路、适当增加班次等方式优化医废运输车辆运行方案等。5月20日,该局向县检察院送达了对检察建议的书面回复:经过整改后,12个医疗废物暂存点均做到了转运医疗废物不超过2天一次。

经核实、评估后,衡南县检察院认为经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履职后,暂存点的医疗废物得到及时转运,社会公共利益不再有被侵害的危险,遂于5月23日依法向衡南县卫生健康局送达结案文书,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局局长王继生表示:“生态环境部开展的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我局准备在此行动中联合医政、综合执法等局室以及县环保局继续对医疗废物转运频率、集中处置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届时请检察机关监督支持。”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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