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推动出台立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时间:2019-05-27  作者:崔晓丽  来源:正义网
【字体:  

正义网北京5月27日电(见习记者崔晓丽)“一直以来,各级共青团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配合相关部门着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对共青团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创新方面举措,以及与检察机关开展合作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职责,也是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领域,共青团采取了哪些措施去落实呢?王锋介绍,主要采取了三方面的举措:

——推动出台和完善未成年人相关政策法规。在人大立法方面,共青团目前正在配合全国人大工作机构,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工作。在国家规划方面,牵头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建设50个部委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出台系列青少年发展相关政策,其中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2个重点领域。在政策文件方面,配合中央办公厅,制定实施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等文件;配合中央网信办、司法部等部门,推动出台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条例。

——畅通未成年人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利用每年“两会”重大契机,连续十多年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借助人大、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针对未成年人保护议题发出集中呼吁,有效促进解决未成年人相关热点问题。

——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建设专业队伍,联合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建设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目前已达10.6万人;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及网络平台,联系近7000名热心未成年人公益的法律、心理等专家。推进专项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净网”“护苗”专项行动,抵制网络有害信息,强化未成年人文化市场监管;实施“护校安园”行动,防治校园欺凌,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治理等等。

王锋表示,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警务、未成年人检察、少年法庭、社区矫正、心理抚慰、回访帮教、社会融入等方方面面,牵涉部门多,工作任务重,专业要求强,必须充分借助各部门的协调力量,构建起少年司法的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

为此,2018年2月,最高检和共青团中央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其中,检察机关重在打造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格局,共青团重在发挥10万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和7000名法律、心理专家等作用,共同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同年9月,最高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遴选试点单位。2019年4月11日,两家联合向社会发布40个试点地区及相关机构、项目,社会效果良好。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经验,努力将这一做法推广到未成年人司法实践的各环节,研发符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和诉讼程序,努力建立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王锋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