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捕诉一体推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
时间:2019-05-08  作者:查日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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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查日平

近年来,我院突出专业化建设,以整合办案力量为抓手,积极探索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刑事检察工作整体提高。

整合优化资源,打通捕诉办案全流程。我院将原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整合为刑事检察部,统一履行批捕、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职能,打通批捕与公诉之间的壁垒。通过精简机构有效避免检察职能碎片化、办案力量及资源分散化,合理实现内设机构和人员的专业化、扁平化管理,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考虑到同一案件在批捕阶段审查中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整理的证据等材料在公诉阶段可有效运用、无缝对接的情况,在分案过程中采取随机分案与指定分案相结合的方式,批捕阶段采取随机分案,到公诉阶段采取制定分案的办法将案件定位分配到原案件承办人,实行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全程办理。

强化合作互助,实现司法效率最大化。前移检察官介入案件的关口,对确需退查的,在退查前列明补充侦查提纲,为公安机关提供侦查方向,也有效提高补充侦查实效。在公诉阶段,我院检察官根据案件在批捕阶段的证据分析,主动作出繁简分流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以简易审程序或速裁程序加快案件流转,有力提高刑事案件运转的效率。

注重工匠锻造,促进办案质量提档升级。实行捕诉一体机制,检察官在审查批捕时会充分考虑审查起诉的条件,用审查起诉的证据标准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大幅度提升检察官全程办案的责任意识,倒逼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检察官全面能力的提升。打造“智慧检务”,高标准建成以高清音频监控、全画面合成、远程指挥等技术于一体,兼具跨地域讯问、电子笔录制作等功能的全数字化远程提讯、庭审系统。

健全完善机制,推动捕诉一体取得实效。通过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管理,抽查本院近五年办结的416件案件,适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加大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同时,注重强化外部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强化法治思维,树立少捕慎捕理念和规范司法的责任意识,从严把控。要求检察官在批捕阶段就超前考虑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指控方案,有针对性地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大限度地避免疏漏,消除和减少遗漏犯罪或冤假错案的发生。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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