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吴坤鸿:“直到投案,我才感到了一种解脱”
时间:2019-05-0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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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人:吴坤鸿

●原任职务:海南琼台师范学校校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8年3月5日,吴坤鸿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犯罪事实:吴坤鸿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老板在工程建设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吴某等3人所送好处费57万元。吴坤鸿退休11年后,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上缴全部受贿款。

我从事教育工作多年。1999年4月,我被任命为海南琼台师范学校校长,并被任命为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领导小组组长。2005年4月,我又被任命为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2006年12月,已满60岁的我办理了退休手续。

本打算退休后享受政府给我的各种待遇,在家颐养天年。然而我深夜难以入眠,收受他人好处费的情景又一幕幕地闪现在脑际。工程队吴老板为感谢我在其承建琼台师范学校学生宿舍楼、电教中心楼、琼台书院扩建工程、体育馆、理工楼等工程项目中提供的帮助和支持,分5次送给我好处费40万元。吴老板还为感谢我在其承建学校行政楼、美术楼等工程项目中提供的帮助和支持,在海口市美兰区名门广场龙泉人饭店门口送给我好处费9万元,并请工人为我家装修,帮我支付家庭装修费用5万元。2013年上半年,工程队符老板为感谢当年我在其承建琼台师范学校培训楼、音乐楼、图书馆等工程中的帮助,应我的要求,让其女婿花3万元请工人帮我战友的亲戚周某装修了房子。

这些事虽说已过去10多年,一想起来,就感到不寒而栗,历历在目。心里总觉得有一块心病似的。就这样,自己的心情越发沉重,随着全国上下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大,眼看身边一些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调查,我内心五味杂陈。虽然已经退休了,但还是心生忐忑,生怕东窗事发。终于,2017年9月14日,顶不住心理压力的我主动来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犯罪的事实,并上缴涉案款57万元。

直到投案并退出全部不义之财,我才感到了一种解脱。回想我为什么走上受贿犯罪道路,答案不言自明,就是没有做到掌好权、用好权,而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私有工具,将每次受贿、收钱当作自己权力的威力所致,没有一点羞耻感。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道德、法律底线的失守,使我的人生道德观被严重扭曲,无法抵挡外界物欲的诱惑,不惜代价去满足自己的求财欲望。眼见自己堕落消沉,最后走上犯罪道路。如今,惨痛的教训不但让我深深忏悔,也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应该有些羞耻感,而不是赤裸裸地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江舟/整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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