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检察机关共对6959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时间:2019-04-11  作者:于潇 郭璐璐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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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于潇 见习记者郭璐璐)“司法社工的介入,推动帮教考察工作更加到位有效,为更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创造了条件。”4月1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发布会上,该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说,2018年,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比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适用的2013年上升了一倍。

谈及当前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史卫忠从顶层设计、各地实践、专业司法社工、社会力量、工作制度机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概括。他说,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有力促进未检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对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史卫忠举例说,借助专业力量,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引入人格甄别和心理干预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科学化帮教方案,四川、浙江、上海等地还建立强制性亲职教育制度,促进监护人提高监护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应有的教育矫正作用。在广东省深圳市,针对每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当地检察机关均成立了由办案人员、社工、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帮教小组,探索推行精准帮教模式,其中97.5%的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

不仅如此,为及时有效地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保护救助,2018年,最高检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多元化综合救助。

“数据统计,近年来,检察机关为数万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干预、司法援助等救助措施。”史卫忠表示,山东、云南等地检察机关为一些受到严重侵害的未成年人制订实施了长达五年的心理康复计划。浙江、上海、河南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建立被害人需求转介机制,检察机关根据被害人需要,通过工作平台及时链接社工、医疗、心理干预、教育、就业等有关社会资源介入,为被害人提供救助,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

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各地检察机关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检察院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信息平台在德州全市推广,目前已经有701个机关、事业单位参与,信息员队伍达4万余人。在河南,新乡市检察院牵头联合13家单位,建立“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构建起司法机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及公益组织规范有序、共同参与的全面、全程、全方位的未检工作模式。上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市检察院、团市委等部门共同制定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对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行规范,逐渐形成了司法机关与社会力量协作开展一般犯罪预防的工作机制。

不过,史卫忠坦言,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缺少法律依据、缺乏工作规范、专业力量薄弱以及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我们将继续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与共青团组织密切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研究探索建设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同时,他表示,要注重研究制定社会支持体系相关工作规范,推动专业力量培训培育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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