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英模榜|孙颖:善于啃“最硬的骨头”
时间:2019-03-25  作者:郭树合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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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长得漂亮,聪明能干。但是,我觉得妈妈是一个很矛盾的人。妈妈的胆子很小,比如说她很害怕蛇,连电视上的蛇都不敢看。但有时候胆子又很大,敢审坏蛋……

这是一个7岁孩子眼中的妈妈。正如孩子说的那样,妈妈有时候胆子很大,大到面对坏人时毫不退缩,大到翻阅命案照片录像时无所畏惧。因为她是一名检察官。她就是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孙颖。

办理国际信用卡诈骗案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审查逮捕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关口,也是维护当事人权益防止冤错案的重要防线。证据单薄、矛盾尖锐、时间紧迫等都是侦查初期的巨大挑战,这也对案件承办人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提出很高的要求。”近日,孙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办案中,孙颖坚持将每一本案卷、每一份资料,一页一页、一遍一遍反复观看,不敢漏掉任何一个细节,详尽审查每笔犯罪事实,详细摘录每份在案证据。

2006年,孙颖处理了一起国际信用卡诈骗案,该案当时在济南还是第一例。两名外籍华人将伪造的国际信用卡卖给两名中国人,后来四人在济南、青岛、山西、广州等地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刷卡消费。

孙颖发现缺乏对涉案国际信用卡真伪的鉴定这一关键证据。“当时这个案件交给我办理后,我一筹莫展,因为按照办理国内信用卡犯罪案件的惯例,需要到国外发卡行调取证据,但这个是不现实的,且不说要耗费巨大的司法成本,时间都不够。”孙颖回忆说。

经过多方咨询查证,孙颖决定用Visa卡组织中国总部出具的证明替代发卡行证明,并引导公安机关连夜飞赴上海,终于在审查逮捕期限内补充到这一有力证据,使得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并最终获刑。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后来济南地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依据。

所办案件被写入市院工作报告

在同事眼中,孙颖就善于啃“最硬的骨头”。像信用卡诈骗案一样,没有前例可循、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她提出了经司法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解决思路,将很多个“首例”案件办成了“典型”案件。

2011年,轰动全国的济南平阴制售地沟油案件就是孙颖一手主办的,这起涉“地沟油”犯罪案件在济南尚属首例,且当时也没有相关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意见。

该案在审查逮捕阶段存在诸多疑难问题,因对“地沟油”没有鉴定标准,在适用罪名上存在障碍。孙颖带领专案组成员提前介入,对案件认定的障碍及早发现并排除,这个涉及面广、人员众多、危害性大的案件,共提请逮捕25名犯罪嫌疑人,孙颖承担了其中16人的审查任务。

该案的成功办理,被济南市检察院在人代会工作报告中加以引用。

勇于向黑恶势力亮剑

近年来,孙颖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通过提前介入案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统一取证思想,及时固定证据,努力把案件存在的疑点、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在提请批捕之前,提高批捕起诉的质量和效率。以张健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件就是其中典型案例。

该案主犯张健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2013年以来,恶习不改的张健愈发胆大妄为,一帮闲散人员也逐渐聚拢到了他周围,逐渐形成了以张健为首、赵刚等人积极参加、众多“小弟”拥护,以放高利贷、非法索债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恶势力团伙。

接到公安移送的案件后,孙颖认真审查了张健等人的多起犯罪行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最终张健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工作中,孙颖不满足于办案任务的完成,还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加强对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思考。她参与的关于捕后判轻刑问题的调研,历时半年的时间,调取了山东省8个基层院近800起捕后判轻刑的案件逐案分析,并起草了《山东基层检察院捕后判轻刑案件分析》,提出的多项建议被应用于山东省司法实践。

从检15年,孙颖先后被评为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全国侦查监督人才库成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机关侦监系统十佳办案人。最近,她又被表彰为“齐鲁最美检察官”、济南市担当作为“出彩型”好干部。

(本报记者郭树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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