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当班|上海证券交易所里取“真经”
时间:2019-02-22  作者:林中明 徐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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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厘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不是构成非法经营罪,关键看经营对象是否属于证券,属于哪一种证券经营行为。我们今天想向在座各位专家咨询一下正常交易流程,以及相关的监管规则。”

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内,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七部(金融检察部)主任、检察官逄政会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正向证交所专业人士咨询一件新类型案件中涉及的证券监管方面的专业问题。

这是一起涉及金融证券领域的新型犯罪案件,犯罪手段很新,嫌疑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App招揽投资人,非法经营新型金融衍生品致使投资人巨额亏损,涉案投资人数达700余人次,涉案金额近亿元。

遇到这样的案件,办理过无数金融犯罪案件的专业检察官逄政也不敢“怠慢”。案件尚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分析案件定性,引导侦查取证。经过案情分析,逄政感到还是要到证券交易所“取经”。

在两个多小时里,逄政一行把能想到的问题和疑点和盘托出,证交所专家也毫无保留一一解答。驱车返回的路上,逄政结合专业法律知识,仔细分析刚才获得的大量专业信息,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反复研判,就案件下一步的侦查取证方向达成初步共识。

临下车前,侦查人员戚警官对逄政说:“感谢逄主任带我们一起到证交所,今天收获很多,我们取证有了新的方向。金融案件还是你们更专业啊。”“这本就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一直说有金融检察的专业化办案优势,其实也需要不停地去学,去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包括与证监会、银监会等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逄政憨厚地微笑回应。

回到办公室,逄政一刻未歇,开始琢磨消化证交所里获得的专业信息。

(本报上海2月21日电)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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