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进行时|河南巩义:监督纠正一起虚假诉讼案
时间:2019-02-14  作者:刘立新 潘正军 郭冰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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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财产打“假官司”姐弟俩均被判刑

河南巩义:监督纠正一起虚假诉讼案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潘正军 郭冰琪)原本想通过打“假官司”转移财产躲避债务,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逃债不成,4名被告人反落了个锒铛入狱的下场。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获悉,巩义市检察院办理的这起虚假诉讼案入选郑州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2016年10月,巩义市检察院民行检察科接到了焦丽丽(化名)的监督申请,她怀疑焦玲(化名)和其弟焦凯(化名)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以逃避对自己的债务。该院即刻受理并调阅审查法院卷宗。

经查,2016年2月17日,焦凯将焦玲起诉至巩义市法院,称双方于2016年1月27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焦玲向焦凯借款330万元,2016年2月4日到期。焦凯按合同约定扣除12万元利息后将318万元转账给焦玲,借款到期后,焦凯多次催要,焦玲未还款付息。法院判决焦玲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焦凯于2016年8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焦玲将一套房产抵偿给焦凯,法院将焦玲另外一套房产查封并拍卖,将投资人为焦玲之子孟某的耐火材料厂所有资产予以执行。

检察干警通过调取当事人的银行交易明细,以及对当事人之间关系、资金来源和去向的调查核实,发现了其中存在的猫腻!原来,焦玲欠焦丽丽270余万元,得知焦丽丽将要提起诉讼,遂与李某、其弟焦凯、其子孟某合谋编造债务关系进行诉讼,逃避对焦丽丽的债务。焦玲将其银行卡上的89万元通过其子孟某、其女孟某某的银行卡转给焦凯,焦凯再转回给焦玲,采取4轮循环转账的方式,形成4张焦玲收到焦凯合计318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借据、借款合同也是焦玲和焦凯姐弟俩编造的。

了解情况后,巩义市检察院立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经过再审,撤销原审判决,最终,4名犯罪嫌疑人均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刑。

“虚假诉讼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劳动报酬纠纷、保险纠纷等领域。”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贤钊说,采用虚假诉讼的手段逃避债务,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扰乱了司法秩序,而且损害了第三方债权人的利益。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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