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进行时|江苏丹阳:立案监督一起虚假诉讼案
时间:2019-01-12  作者:单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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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存在诸多疑点

江苏丹阳:立案监督一起虚假诉讼案

本报讯(通讯员单健)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张萌接到了她所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案外人王某的电话,王某对检察机关帮助他们挽回损失表示感谢。

这起虚假诉讼案件要从2018年5月说起。当时,丹阳市检察院干警在与执行局法官的工作交流中发现,钱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存在诸多疑点。随后,丹阳市检察院立即指派民行检察部门干警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张某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与钱某通过伪造借条、获取虚假转账明细、办理虚假抵押担保、提起诉讼的方式,骗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并据此主张钱某对涉案房产拍卖款200余万元的优先受偿权,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查明的事实,丹阳市检察院于2018年7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鉴于张某夫妇多起借贷纠纷案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该案的再审结果直接影响涉案房产拍卖款的分配,丹阳市检察院又于2018年11月向法院发出17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经再次开庭审理,判决撤销原审调解书、驳回钱某的诉讼请求。对涉案房产变现款由法院依法分配给10余名案外人。

办案期间,丹阳市检察院针对钱某、张某涉嫌虚假诉讼犯罪问题,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查后依法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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